劳务公司可以跨省承接业务吗?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明?

劳务公司可以跨省承接业务吗?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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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此有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Q2: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业务需要缴税吗?

没有收入的话,一般都不需要纳税

但也要按时申报

并且要注册工资问题,工资较高的话,也要纳税

Q3: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能不能与其签订劳务外包合同。

不能

政策规定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就必须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呢?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Q4:变了味的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

1,仲裁认定是正确的。

2,下属的劳务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但是问题是该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问问律师团】《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哪些情形属于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未做出规定。本条明确了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其实,用人单位“自设”劳务派遣单位是难以规制的,比如用人单位出资人暗中操纵其朋友、亲属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同样可达到其目的。

是正确的,因为下属的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劳务公司是与公交公司是一个关联公司的关系

Q5:劳务派遣公司成立5个月了还没有业务应该怎么报税啊

你好 没有业务就是没有收入,劳务派遣是只报地税,你就零申报就可以了。望采纳

刚开张你手工做吧,就那么几样税,税务局的人还是比较有耐心的,你要整懂具体怎么做账你都快成财务了,报税简单,帐就麻烦了啊,会计的事情还是得会计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