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支付职工薪酬的现金流量包括劳务外包吗)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支付职工薪酬的现金流量包括劳务外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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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外包服务费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是劳务公司,劳务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是一般企业,且不是经常性支付,可与“其他业务收入”对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如果是聘用的临时技术或管理或后勤人员,支付的劳务费应计入“管理费用”。

总之,除非本企业员工,一般临时人员的劳务费都不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劳务费的企业有责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征收率为3%。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一般纳税人按6%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按3%简易征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Q2:会计科目里,应付职工薪酬和管理费用、劳务成本中都是包含了工资.不是有冲突吗? 如何可以区分?

企业职工工资按职务工作性质借方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厂部管理人员工资)生产成本(生产工人工资)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贷方均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职工工资按职务工作性质借方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厂部管理人员工资)生产成本(生产工人工资)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贷方均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没有什么冲突的。

应付职工薪酬的工资是负债是表示欠工人的劳动报酬。

成本费用中的工资是消耗的人工费

在计算人工费时,一方面消耗了人工形成了费用,另一方面尚未支付给职工形成了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是总体核算单位应付工资的科目,包括与基本工资、薪金、补贴、补助等一切相关的支付给职工的酬劳。为了费用的合理的归集分类和配比,计入每个月的支出项,就分别按用途分别计入生成成本(生产工人的工资),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者),管理费用(简单的就是上述两者之外的,为管理工作的人员工资,例如会计的工资)。

计提工资:

借:生成成本——工资

制造费用——工资

管理费用——工资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现金/银行

不知道这样解释能不能帮到你。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管理费用,劳务成本。发给工人的工资属于制造费用,发给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属于管理费用,发给销售部门人员的工资属于销售费用。

Q3:支付职工薪酬的现金流量包括劳务外包吗

支付职工薪酬的现金流量包括劳务外包

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因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程而仍将成为企业整体流程管理的一部分,这将是管理生产外包的核心。

Q4:什么是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是什么?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别:①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②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③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④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⑤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都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5:如何区分“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是纳税人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分一项劳动支出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从法律角度看。《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所有的用工单位都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报酬一般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合同签订的,显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行为受《合同法》调整。二是从企业日常管理形式看。工资薪金支付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一般的劳务报酬则不存在。三是从财务核算内容看。工资薪金支付一般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四是从税务管理角度看。

辨别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的方法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由于任职或受雇取得的,也就是个人在某处任职,完成某一岗位职责,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该个人并不在其中任职,只是提供专业服务或是临时性的劳务。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