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费个税税率表(个人劳务费税率)

个人劳务费个税税率表(个人劳务费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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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报酬税率速算扣除表

应纳税所得额20000以下,税率20%,速算扣除 0 20000-50000 30% 2000 50000以上 40% 7000

举例说明:某明星演唱会,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实行加成征收。

(1)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2)未加成应纳税额=48000*20%=9600元

(3)加成部分应纳税额=(48000-20000)*20%*50%=2800元

(4)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600+2800=12400元

为了简化计算,对加成征税采用速算扣除数法。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直50000元的,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1-20%)*30%-2000=12400

Q2:个人劳务费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小于4000的扣除800元费用,高于4000的扣除20%费用,税率为20% 应交个人所得税为(120000-120000*0.2)*0.2=19200元 发票内容的话,开稿酬最好,还可以在应纳税额上在扣除30% 就是说应纳税所得额为19200*(1-30%)=13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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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公司临时用工支付个人的劳务费,对方需交哪些税,税率多少。不足800不交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交吗?

对临时工而言,他的收入是要交税的。个人所得税法中第(4)项就是劳务酬劳。该项目设置了减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超出减除费用的部分,按照20%纳税。

临时工如果不足800元,事实上是不交税的。营业税是企业需要缴纳的,与临时工无关

不超过3500什么费用都不用交,超过了交个税!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就行了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超过了要交个人所得税。临时用工的劳务费,税务局开服务类发票是按5%征收

你好!

公司临时用工,付个人劳务费,由个人缴纳税金,不足800,要交营业税的哈,5%

如有疑问,请追问。

只交个人所得税

Q4:劳务税是多少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费×(1-20%)×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某项目收入总额-费用扣除额 劳务报酬税率表 级次 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 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楼主你好 选择a是最靠谱的

Q5:营改增后个人劳务发票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开现代服务业劳务费,增值税发票税率是6%;但是生产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是17%。

劳务发票:

劳务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应税项目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

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企业的临时用工所取得的报酬应当分别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建安清包劳务发 票,适用3%的“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