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公司计划书(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劳务派遣公司需)

开办公司计划书(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劳务派遣公司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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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怎么写

劳务派遣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 http://www.adpchina.com/about-us/ethics/code-of-business-conduct-and-ethics.html

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条款主要是规范劳务派遣组织的定义和合法性、劳务输出与劳务输入以及劳动者三方的关系、劳务派遣适用的工作范围及合同管理、劳务派遣员工与企业其他员工的平等权利等,使劳务派遣有章可循。同时,明确劳务合同(经济契约)和劳动合同(劳动契约)的区别。如劳务派遣协议的制定和签订的模式等,以便更有利于对企业和劳动者及时进行用工政策的咨询和指导,从源头规范多种用工形式的管理。劳务派遣体现了人力资源战略原则和分类管理思想。但如何区别核心员工和非核心员工?\  需要劳务派遣的岗位:  1、岗位所需人员数量众多,任职人员数量随企业业务量变化而变化,可以减轻企业压力;  2、岗位处于企业培养核心能力的业务外围/边缘,采取劳务派遣不会影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岗位对员工技能的要求可以通过快速培训获取,又或者外部人力资源市场上有足够的劳动力供给; 劳务派遣用工优/缺点:  1、可以提高用工弹性,减少人工成本(解聘员工需要大量的经济成本和管理成本);  2、提高公司企业管理效率,劳务派遣只租用劳务派遣员工的短期使用价值,不在培训、职业发展、养老等方面浪费过多的精力;  1、待遇问题(同工同酬的问题);  2、短期员工的职业发展问题(没有归宿感);  3、管理问题(不能有效进行考核和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劳务派遣员工的绩效产出);

  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两种角度:一是企业的管理主体上发生了变化;

  二是仍然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部分; 劳务派遣员工涉及到的多个管理主体,面对多个外部市场:  1、用人单位―派遣员工:以绩效产出为目的的管理关系;  2、用人单位―派遣公司:以界定双方责权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3、派遣公司―派遣员工:以保障双方权益为目的的劳动合同关系和支持用人公司为目的的管理关系;  4、正式员工―派遣员工:以团队绩效产出为目的的同事工作关系(情感关系);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关系以促进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的关系,是建立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机制的核心。

Q2:成立劳务公司的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你这是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之规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注册了公司,当然要去工商、税务登记了的,交税也是应该的(不过你若是失业或军人等其它可以享受再就业的人员可根据当地政策减、免一部分或全部。)

具体流程与注册公司一样,我给你写在最后面。

如果是一人公司,那么把钱准备好,门面是租的还是自有的,提供合同及产权证,一般5个工作日就可拿到工商执照的。当然要写公司章程的,起好公司的名称(字号),需要到工商局去先预审,能过再作下一部。对了,还要到会计事务所去验资,银行出询证函,当然你还要去刻章,开户等。

为节省费用,最好不要注册一人公司,搞2个人(亲戚也行,多一个)因其他公司是至少2人的,这样在今后的费用要少些。

以下是工商局网页下载的注册登记所需材料:(你也可以到当地工商局咨询或到当地工商局网页上下载申报表格)

企业备案及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

1、公司章程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可一并提交材料,并不再填写《备案事项申请表》。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    

备案申请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表》;

3. 公司清算组备案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公章)。

(4)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4. 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其他材料。

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注销/变更)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 非公司企业法人

1. 章程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备案申请表》(企业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企业法人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2. 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备案申请表》(企业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

(4) 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与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同一主管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划转可不提交);

(5) 企业法人《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

(6) 企业法人章程(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7) 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

(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 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变更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10)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企业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公司的,企业应按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制为公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五、其它登记事务相关材料目录

(一)企业/公司迁移登记

1. 企业/公司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二)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内容应包括:申请的事由、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遗失补领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 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四)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

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报告(母公司加盖公章)。内容包括:集团登记证遗失的情况。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刊登集团登记证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 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Q3: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劳务派遣公司需

注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有公司住所。

    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规定200万元的注册资金可以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Q4:劳务公司办理资质需要合同吗

不需要,按程序申请

答: 应出具下列材料: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另: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公司性质公司法26条第2款;虽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3万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怎么做啊

Q5:办理劳务派遣需要的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

4.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年增资的企业,审计报告中注册资本仍为增资前的公司法人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及当年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用途等内容(原件一份)。

7.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股东大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8.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即时科技专业人士撰写,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复印件一份);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复印件一份);拟与劳务派遣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复印件一份)。

答:应出具下列材料: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另: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公司性质公司法26条第2款;虽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3万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