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务派遣合同(关于劳务派遣公司费用及工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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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工资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例如:对方公司支付给公司劳务费100万,其中工资95万,该
你好,1、计提代发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一甲公司95,贷应付职工薪酬一工资95,
2、实际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一工资95,贷银行存款,
3、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100,贷其他应收款一甲公司95,主营业务收入5
Q2:通过劳务公司代发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劳务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应付职工薪酬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Q3: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派遣相关分录
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或应收账款(含全部款项)
贷:其它应交款(个人所得税)
其它应交款(社保费)
应付工资(不含税工资)
主营业务收入(管理费)
计征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金-应交营业税(以管理费为计税依据)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以营业税为计税基数)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以营业税为计税基数)
地方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为计税基数)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正常营业税缴纳分录是: 1、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2、上缴税金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Q4:关于劳务派遣公司费用及工资账务处理
付给派遣公司劳务费用是计入费用啊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Q5:劳务公司代发工资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劳务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应付职工薪酬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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