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账务处理?大连农行劳务派遣工薪待遇好吗?

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账务处理?大连农行劳务派遣工薪待遇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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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 补偿金

1、你朋友所在的该外企与劳务人员之间没有劳动关系,该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具备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到你朋友所在外企的劳务人员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关系的规定要求你单位,该外企与劳务公司之间是民法意义上的合同关系,不是劳动法上的合同关系。

2、对于劳务公司提出的增加支付补偿金的条款,实际上是想达到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的用工成本转移给该外企的目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不能续签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该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及劳务公司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而按照劳务派遣协议,该费用则有用工单位即该外企承担。

3、因此,对于劳务公司提出的该要求,该外企可以拒绝,拒绝的理由可以以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单位为用人单位,而不是用工单位,且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不是必须的。

4、如果劳务工在我公司工作期间被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务工本人提出不在该外企工作,该外企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承担经济补偿金要看该外企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这条协议时甲方乙方之间的协议,而你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甲方拒绝同意这条协议,也是可以的。因为毕竟你是和乙方签的劳动协议。法律上没有明确要求用工企业(即甲方)需要支付这笔补偿,但是你可以向乙方索要补偿。

拒绝合法。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实际上是在转嫁责任,并不是如下59条所说的约定违反协议要承担的责任。

依据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2、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除非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否则劳动者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很明确的告诉你,你公司可以拒绝,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应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你公司可以拒绝,但是该拒绝不具有法律效力

你不用扣法律字眼,你要把法条联合起来看,然后你就会明白,劳务工的工资实际上是你公司发放的,派遣公司只是经手,那么劳务工在你公司工作的时间里当然要计付经济补偿金了

至于你的补充问题,被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要付经济补偿金,劳务工本人提出不干的,不用支付

Q2:我属于无锡劳务派遣,进公司的时候签了一个不满三个月要扣除五百工资的合同合法吗

签订的合同是不合理的,您所说的应该是试用期,我想如果试用期不满你离职或者被开除的话应该可以得到你的劳动所得,但是你自动离职的话,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还要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签订的。你二十天估计也没多少钱吧,但是不满三个月要扣五百肯定是不合理的。是不是交由保证金啊你。

律师解答:

第一、不满三个月要扣除五百工资的合同不合法,这种情况属于变向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可以拿到你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具体多少看你们合同怎么约定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离职需要协商一致或者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期提前30日通知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你可能承担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责任。

一.你属于劳务派遣,你的劳动关系事实上是与派遣单位建立的,派遣单位才是用人单位,进的公司属于用工单位,所以你与该公司是没有劳动关系的.说白了就是,你是派遣单位的员工,由派遣单位安排你到该公司工作.当然你的工资可以约定由该公司支付.

  与该公司签的合同,由于涉及到工资的问题,因此其内容应当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但该公司不是适格的用人主体,故合同的主体首先是违法的.

  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除了提供项的培训或有保密及竞业限制等约定外,不得约定违约金.故,如果派遣单位没有给你进行过由第三方提供的专项付费培训的,也不得约定类似于服务期限的违约赔偿.因此,其内容也是违法的.

  综上,违法的劳动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二.自动离职,实质上是违法解除与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给相关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能拿多少工资,不好说.但对方也不能任意扣,即其必须证明因你辞职,实际造成了多少损失.比如:招收录用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等.

Q3:劳务派遣者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

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不同:有的是按照平均标准,有的是按照最低标准。

劳务派遣的话工资和福利不一定要比签合同的待遇低,这个主要看派遣的公司跟你是如何谈得 ,但是他也有一个弊端就是他在开除你的时候不需要赔付任何的赔偿金,很多员工由于不知道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而吃哑巴亏,所以你要谨慎对待.

Q4:大连农行劳务派遣工薪待遇好吗?

朋友。首先你要理解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就是通过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单位上班。你的劳动关系是和人力资源公司建立的。劳务派遣工的待遇肯定没有正式工的待遇好。

但是现在农行每年也会有编制名额,你可以争取争取的。

回答很累的,记得给分。

劳务派遣一般都很悲催的,做好准备,争取正式的编制,劳务派遣在工资福利待遇跟正式的差别都很大

你好!

银行系统的劳务工待遇大多还行,但大连本地工资水平普遍较低,所以你别有太高期望。

大连城市很美丽,人民很善良,生活很舒适,我在那里上过大学,是个生活的好地方,如果你没有太高的追求的话应该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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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公司派遣在异地工作的员工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按照工作地还是公司所在地?

公司派遣在异地工作的员工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按照用工所在地执行,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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