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计量?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应该怎么签?

辽宁计量?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应该怎么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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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伤有谁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基本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是依附于劳动关系之上的关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工受伤的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Q2:沈阳有哪家公司是做劳务派遣的,收费合理,服务合法,请给位予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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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应该怎么签?

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特别要注意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要支付不得低于劳动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这也是限制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不正常发展的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 还有在单位工作的时候,同工同酬的问题

签了派遣合同也就是说你的劳动合同关系、人事关系是建立在劳务公司的,而不是你工作的单位,就是劳务公司把你派遣到这家单位工作。一般来说只要正规点的劳务公司跟你签合同,你的利益都还是可以得到保障的。注意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是不是有不合理的地方,有没有漏洞,工资是否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有这种类型的合同期限应不低于两年。

就是跟劳务公司签的劳务工。5+1的福利都是劳务公司帮你弄的!

Q4:劳务派遣公司到底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有无履行《劳动法》的职责?

物价贵工资低,不应该允许劳务派遣公司的存在,公司要用工,直接招聘就可以了,这样工资也好拿,工价也高一点,况且很多劳务派遣公司都是吸血公司,做了工不按工价给钱的,甚至不给工钱的都有!

Q5:劳务派遣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怎样赔偿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劳务派遣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