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被派遣至国外分公司工作,与国外公司签的协议,如果辞退该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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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国内公司聘请工作人员到国外公司工作应该怎样签订劳务合同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如果你确定是劳务合同,那么,可以考虑参照固有劳动合同版本同时结合具体劳务事项进行拟定。起草完毕后,一定要请公司法务或外聘律师进行审查,因为海外劳务同时涉及国内和国外事项。另外,建议起草中英双语的合同,供有关部门备查使用。
聘 用 合 同
甲方(聘用企业) 集团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 李华(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
(1)自 年 月 日起,为固定期限协议。
(2)自 1999年 9月 1日至 2000年 8月 31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协议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签订聘用协议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协议。
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公告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协议,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施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现实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市府和企业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企业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循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市府和企业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企业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聘用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协议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协议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甲方企业被撤消,聘用协议自行终止。
经聘用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协议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企业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4)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公告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部署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 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协议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协议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公告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规定解除聘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公告甲方。根据教育系统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学期完毕前三十天公告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协议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不包括在见习期和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非常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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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非常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非常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企业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非常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企业中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前的连续工龄视作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协议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甲方依据本条第3、4款解除协议,发给经济补偿金时,乙方的月工资低于甲方企业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企业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聘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规定解除聘用协议的,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必须交付赔偿费用等。
(1)凡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企业出资进修培训,乙方应按规定赔偿进修培训费。
(2)凡在规定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赔偿费;
(3)凡是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所分配的住房,按本市及企业主管部门房屋分配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7. 聘用协议履行期间,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协议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并应按不满聘用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8. 乙方因“用人企业未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公告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协议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实施意见》第六条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协议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集团企业
法人代表(签字)孙宾
乙方(签字)李华
2010年 1月 1日 2010年 1月 1日
Q2:我是一名应届生,准备去国外工作2年,我需要签一份怎样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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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一定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劳务输出类型的劳务派遣。
因为你要签劳动合同的话,就必须依据你劳动所在地当地的法律来签,也就是必须按国外当地的法律来签。如果你说现在就要在中国签,只不过经常劳动地点是在国外,那除非这只是个出差,否则的话,一个长期的劳动合同必须要在经常劳动地,根据当地的法律来签。
Q3:外派劳务协议转成与公司直接签署协议的过程,这样操作合法吗?
本来的劳务派遣合同中,员工的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与A公司并没有劳动关系。简单的说,就是本质上并不是A公司的员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所以A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并没有触犯劳动法。
年终奖属于福利待遇,给谁发属于公司内部福利,只能说公司自已原因,劳动局或者法院不会受理你这种情况的。也就是说属于合法,虽然很难听。
楼上的那位,同工同酬指的是工资,不包括奖金的。
Q4:调到国外工作需要外派合同,请问谁有范本?
外派合同并不是合同法规定的15种合同之一,所以没有范本.
大多是当事人约定!!!
外派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并共同遵守如下协议:
一、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委派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工作,时间为______年(月)。
二、 乙方工作其间,,同时原定的薪金、待遇,各种保险等不变。
三、 乙方工作期间,必须在甲方工作____年,假如乙方中途提出辞职,需赔偿甲方在乙方所.....
四:..............
五..............
(可以自己加,,记得写违约责任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不好意思!!这里不可以加格式!!
还有很多可以自己约定的!!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合法就可以)
Q5:被派遣至国外分公司工作,与国外公司签的协议,如果辞退该怎么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务派遣的就是这样,为什么公司现在都招劳务派遣就是这个原因,可以随意辞退!因为劳务派遣人员和公司没有直接的劳务合同,你现在只能让劳务派遣公司再帮你找个工作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