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
内容导航:
Q1: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这个问题很不专业。劳务派遣协议可以是非法的,也可以是合法的。你要问的是法律中对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法律上并没有对劳务派遣是否可以设定试用期做直接规定,根据相关法定条文,我们可以推定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工设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此可知,劳务派遣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退回给派遣单位,所以企业可以设定试用期。
在司法实践中,对派遣劳动者的试用期,应当由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协商,根据劳动合同确定一个试用期。对一个劳动者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各规定一个试用期,显然是错误的。
因而,你说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并不必须包含试用期条款的,而如果包含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的试用期条款的话,那么依据上述,你也可以得到自己的答案了。
如果你劳动合同在手,千万不要辞职,否则没有经济补偿。注意你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看《劳动合同法》第57-67条规定和第92条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因为用工单位和派遣工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他们只能不能约定试用期,法律也没有规定。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所以只要派遣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约定好双方的工资即可,但派遣工的工资同时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同样岗位的最低工资。
Q2:劳动法有关于试用期时间,工资和转正后工资的规定吗?如有请告知,谢谢,很急的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因此,你可以就你所提出的疑问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致可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有所体现。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起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你说的试用期时间要取决于你合同的时间。
第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合同里约定的工资是很重要的。
总而言之,合同里所涉及到的内容一定要慎重,超出自己意愿的要认真看,确认后再签字。一旦签字并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就是双方认可的了,必须执行
违规或沃尔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根据所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决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可以看看你的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是多少,如果你现在的工资比你合同规定的工资低,你可以找人力问问,如果不比你合同上的低,那只能说你签合同的时候疏忽了。也可以找人力谈谈,估计希望不大。
Q3: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
劳动者工资有双方参照本地区同岗位职工工资水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不同经济水平地区,不同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同,劳动者转正后的工资和试用期的工资,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并没有规定转正后工资一定要比试用期多多少!所以,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只能与公司相关领导做进一步沟通进行解决,我想,如果你够优秀的话,领导一定也会考虑这个问题的,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的话,就尝试沟通下吧!
只是你要注意沟通的方式与方法,说话的语气等方面,这是决定你沟通成败的关键!任何一个领导与企业都不愿意被下属或员工牵着走的,一定用自己的工作与情之以理的方式去说服为好!
个人浅见,祝你好运!
Q4:试用期工资标准是多少,如何约定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式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违法用工拒付工资行为。
Q5:我8月9号入职的,试用期两个月,一月1800,,我10.8号转正,转正后一月2250,101-10.30号期间怎么算工资啊
因为你处在试用期 那么你的工资这几天是按照试用期算的,八号以后是按照转正之后算的
你好!
1,试用期也有工资的,10.8号转正之间的工资按试用期标准支付。
如有疑问,请追问。
我8月9号入职的,试用期两个月,一月1800,,我10.8号转正,转正后一月2250,101-10.30号期间怎么算工资啊
要与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交涉。劳务派遣的问题出现三方,用工单位无权利干涉劳动合同双方的离职问题。n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