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与劳务工的区别(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合同工与劳务工的区别(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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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一、招聘使用的对象不同。合同工的对象是行政管理型、专业技术型人才,即企业管理、技术骨干力量的人群或专业毕业的大学生群体;劳务工的对象是青壮年,具有简单熟练的一般劳动技术人群,相对文化程度要求不严。二、录用程序不同。合同工录用相对程序严格,经企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长期个人档案。目前合同工主要人员渠道:1、原全民制工人;2、专毕业学生;3、安置退役军人;4、外单位调入的全民合同制工人。劳务工的录用程序相对简单,有使用劳务工的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量的需要自行安排,也不建立长期档案。劳务工的主要渠道:农民工。三、合同时间长短不同。合同工,合同约定期限时间长,相对稳定。劳务工,合同约定时间短,一般不超过三年,具有临时不固定性。签约到期限后,如确实需要续签合同的,再另行签约,每一阶段期限是三年时间,民工潮的形成与劳务用工制度的临时性有直接的关系。四、福利待遇不同。两者同工不同酬,合同工的工资待遇高于劳务工。国家要求各用工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各种基金,但大部分企业仅对合同工的退休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负责缴纳,一般不对劳务工负责。

Q2:劳务工和合同工有什么不同?享受的福利待遇有什么不同?

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单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都由你单位来承担

劳务工: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由你单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比如社会保险费哪个单位交,工资哪个单位给,福利如何享受,都由你们两家单位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话,应当由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08年1月1日即将颁布的劳动法,所谓正式员工是指:在签完2个短期合同(2~6)年后企业必须与其签订不定期合同不得以任何不恰当理由辞退(包括企业效益等)。所谓非正式工和合同工是指人事档案入人才外服公司或“皮包公司”,劳动者与人才公司(或皮包公司)签订合同,而用人单位与人才外服公司签订合同,辞退员工时需按照合同规定给与补偿,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与正式工区别对待。劳务工是指不与用人单位发生任何关系,仅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工资由劳务公司支付!

大型知名企业现大都不招收正式编制员工

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劳务工是福音,法律规定同工同酬.所以,劳务工要提高自身的待遇,要注意掌握平时的证据.

Q3: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法律主观:

合同工与劳务工在 劳动关系 、福利待遇和人员管理使用方面有所不同。 第一,劳动关系的区别。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直接 签订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管理,其工作关系、劳动关系、 工资 关系、 社保 关系均属于用人单位。 劳务工又称 劳务派遣 工,是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发放、社保关系等均属于劳务派遣公司。 第二,福利待遇的区别。合同工的福利待遇直接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一般享受同待遇。劳务工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约定。 第三,人员管理使用的区别。合同工属于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单位对其有考核、提拔、表彰等乎笑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单位升银也有权调动其工作岗位,可根据有关规定解除或是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工一般从事的工作都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工的提拔、使用等归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吵顷宴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Q4:就业中,劳务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确切的说就是临时工,是单位或公司编制外的工作人员,有些公司或者单位人员编制有限定,但是工作又干不过来,有时候也会招收一些劳务来做非临时性的工作。做的好的转为合同工。 合同工自然就是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且享受保险和各种补贴,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

Q5:劳务工和合同工有什么不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是建立的劳动关系,这些单位的劳动者均是合同制职工,没有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分。合同工是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正式编制职工而言的。区别主要是3个方面: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正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单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都由单位来承担

劳务工: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由单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比如社会保险费哪个单位交,工资哪个单位给,福利如何享受,都由两家单位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话,应当由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08年1月1日即将颁布的劳动法,所谓正式员工是指:在签完2个短期合同(2~6)年后企业必须与其签订不定期合同不得以任何不恰当理由辞退(包括企业效益等)。

  所谓非正式工和合同工是指人事档案入人才外服公司或“皮包公司”,劳动者与人才公司(或皮包公司)签订合同,而用人单位与人才外服公司签订合同,辞退员工时需按照合同规定给与补偿,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与正式工区别对待。劳务工是指不与用人单位发生任何关系,仅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工资由劳务公司支付!

大型知名企业现大都不招收正式编制员工

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劳务工是福音,法律规定同工同酬.所以,劳务工要提高自身的待遇,要注意掌握平时的证据.

合同工和劳务工有着本质的区别。合同工与被雇佣的企业具有劳动关系,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工为劳务公司或者组织所雇用,与劳务公司签订雇佣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关系,与用工企业不存在雇佣关系,用工企业与劳务公司具有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