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关于用工形式是劳动派遣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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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用工形式是劳动派遣是什么意思啊
你要问什么?。劳务派遣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动合同, 由公司派遣到别的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与普通劳动合同最大区别就是劳务派遣关系是有三方当事人而已。
就是临时小工,5险缴纳非常少吧
和上海航服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合同
只有南航是直接与员工签约的。
劳务派遣是不是福利什么的都没有啊?还给交五险一金吗?貌似只有东航是劳务派遣
表面上看不出来什么差距,但是实质差距较大
Q2:用工形式:通过劳动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形式,与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请细释此种形式。
你好:
这种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即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发生劳动关系,劳动者与中介机构发生劳动关系。所有的社保缴纳义务、工伤问题等均由中介机构这个派遣单位负责。
当然,需要注意,并非所有的中介机构均具有劳务派遣的资格,实际用工单位也不能因为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而区别对待,劳动者工作还是要同工同酬的。
你所说的不叫中介,你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和企业同样依法履行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点击我用户名公司名称了解详细劳务派遣法律知识。
Q3:企业合同用工形式是什么意思
企业合同用工形式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合同用工是指企业直接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还有一种用工形式就是派遣用工,是指你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在被派到用工单位工作。
就是签订雇佣合同的意思
相对于以前的编制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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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和外服签订协议在外资代表处工作属于什么用工形式
外服签订协议在外资代表处工作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称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为用工单位(也称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工作。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以及便于用工管理。
劳务派遣方法优势:
一、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用人单位在核算派遣人员的总支出时,一是考虑岗位效益。二是以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三是不需要为被派遣人员额外支付其它计划外的费用。劳务派遣专用发票可计入用人单位税前成本开支,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二、人事管理便捷专业:
用人单位用人不受户口及学历限制,平时对派遣员工做出相关的管理规定,使用其才能,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用人单位可以在业务增加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方式十分机动灵活。
三、减少劳动纠纷: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人事(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纠纷。
四、解决了用工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问题:
当劳务人员因违反规定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等后期工作均由劳务派遣机构处理。避免了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间的劳动争议。
五、 缴纳社会保险优势:
派遣机构有很多合作安置渠道,在安置工人和招工等方面有诸多优势,北京汇思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可以在全国7个公司所在地选择社保费用缴纳标准最低的地区缴纳。
六、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
使其办理相关证明手续更加方便快捷,避免不必要的请假。使入、离职时各种人事、保险转移工作更明确。
同问。。。
Q5:劳务用工的方式
劳务用工按以下办法办理:
1.用工单位应详尽提供劳务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额度及用工方与劳务人员签定的副合同,由代理方和劳务工签定正式劳务主合同,但主合同随副合同的成立而成立,失效而失效。
2.因贵单位生产经营需要增减人员,该公司随时给办理减员或增员手续,以满足贵单位的用工需求。
3.用工单位按月向代理方以支票形式交存用工人员工资、保险费、劳务代理服务费。
4.代理方按月准时向用工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人员工资并纳工伤险。工伤险缴费费率按市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