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吗,区别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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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签多少年可以转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一般来讲,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是劳务派遣工,但是派遣工人和派遣单位仍然有劳动关系,因此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应当与劳务派遣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派遣工人和派遣单位仍然有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工符合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Q2:劳务派遣员工可以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应签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可以
你理解错了。麦当劳和肯德基的用工不是劳务派遣,而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是两码事儿。
是否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取决于双方,因为劳务派遣与派遣机构的劳动合同与其他合同是不同的,只要双方愿意是没有问题的。
Q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吗,区别大吗
有区别,区别很大: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过2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自动默认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属于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用工合同,然后职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去工作,人事关系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
由此可见,二者区别很大。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
1.定义不同: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用工合同,然后职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去工作,人事关系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签订的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用工合同(派遣合同也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区别很大:
1.定义不同: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用工合同,然后职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去工作,人事关系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签订的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用工合同(派遣合同也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无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而劳务合同是有期限的。
Q4:劳务派遣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1、实行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种用工方式,因为劳动者是与派遣单位签订法律意义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不可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如果劳动者满足《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可以与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单位之间是一种劳务合同是一种平等主体见的民事合同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范畴属于民事法律范畴。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与派遣单位之间按照劳动合同法之间签订的。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动者与劳动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达到法定条件是可以签订的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劳务派遣形式已经是法律允许和规范的用工形式,自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无条件的终生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依法终止的;
第三,劳务派遣公司一般都是二年一签合同,不要说二年后了,这二年内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对劳务派遣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变数,说不定劳务派遣被完全限定在“三性”只内了;
第四,关于解决的方法,现在的法律环境较为简单,两家以上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实现互转即可。
Q5: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被派遣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派遣合同是2年以上固定期合同,没有无固定期合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无法跟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派遣公司才是派遣工的合法劳动主体,派遣单位是属于用工单位,用工单位跟派遣工不建立劳动关系,具体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二节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