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务合同范本(公司收员工的劳务费是否合法?)

公司劳务合同范本(公司收员工的劳务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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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收员工的劳务费是否合法?

题意不明白!但公司肯定不能收员工的保证金、押金、担保金,更不用说收员工的劳务费收入了。

当然,如果这家公司是提供劳务的公司,并且有约定员工因公司派出提供劳务所得属于公司收入,那么员工就应该向公司交回劳务收入。

中介公司可以收,但也有行业标准和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劳务费的名义收取员工的钱。

如果员工利用休息时间得到的劳务费公司收就不合理.前提是没有利用公司的任何资源包括机械办公设备等

公司收员工的是劳务费吗!不会吧,是不是其他什么费用!

Q2:劳务派遣公司是干什么的

劳务公司就是中介,其实你刚开始的时候应该是先跟劳务公司谈过你的条件要求后再签合同,而至于工作内容以外是由劳务公司和你所供职的公司谈的,因为工作内容本来是你的所需工作范畴。如果你觉得薪资不满意,你可以找派遣公司谈,或者可以跟供职公司提,如果实在觉得条件不行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

Q3:劳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劳务服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劳务服务;劳务分包;清洁服务;家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潢设计,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建筑装饰,室内外装潢,建筑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电安装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Q4:请问注册一个家政服务的公司,注册资金是多少?

家政公司与一般的服务行业相同,所需的注册资金也相同。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新公司法第59条至第64条规定

3.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规定

2006年《公司法》修订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10万元降至50万元,最低限额由3万元降至5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

此外,没有法定资本制度,但两家公司的资本可以分期支付,而不是一次性支付。各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在两年内缴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偿还。

扩展资料:

注册资本:

1.付款时间

除非另有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在实收资本证券的公司,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应独立同意认购资本股票的数量,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应当记录在公司的章程。

2.付款形式

公司设立时,不得限制股东(发起人)的初始出资比例;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3.最低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一个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限于30000元,和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一个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成立时,股东(发起人)的初始出资比例不再受限制;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注册资本

家政公司与一般的服务行业相同,所需的注册资金也相同。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缴清出资额——新《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四条。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

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10-50万元减至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1000万元减至500万元。

此外不采用授权资本制度,但两家公司的资本可以分期支付,而不是一次性支付。只有全体股东的第一次出资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第一次出资不少于最低注册资本),其余的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偿还。

扩展资料:

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注册费是按资本金的百分比计算的,如果注册资本多费用就高。虽然工商业是免费的,但仍然按注册资本征税;

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承担的民事责任就越大;

3、注册资本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资金是否充裕,是否有能力做大项目。有时客户将注册资本作为合作的考虑因素;

4、很多招标项目都是为了测试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于注册资本涉及到贵公司的资质评审等级,不同资质等级的公司可以获得的工程等级也不一样,就像三级施工资质的企业不能获得500万工程招标资格一样;注册资本不足以达到一定规模,甚至不具备投标资格;

5、很多行业注册时都有注册资本门槛的要求,注册资本不足以申请该行业的公司注册。比如劳务派遣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没有200万元就不能注册;

6、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发票;

7、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可办理职工工资卡业务;

8、如果银行贷款给公司,往往还需要参考注册资本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本

家政公司与一般的服务行业相同,所需的注册资金也相同。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

2006年《公司法》修订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0000-500000元减少到30000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减少到500万 元。

而且,不采用授权资本制,但是两家公司的资本可以分期支付,而不是一次性支付。 只要求所有股东的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第一次出资不得少于最低注册资本),其余应在两年内缴清; 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偿还。

扩展资料:

注册资本:

1、缴纳时间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公司实缴股本的规定另有规定,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应当独立约定认缴股本的数额,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等,应当记录在公司章程中。

2、缴纳形式

公司成立时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初始出资比例; 它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资本出资比例。

3、最低限额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决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为人民币30000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 取消了10万元的股份公司和5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

公司成立时,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初始出资比例; 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资本出资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本

家政公司与一般的服务行业相同,所需的注册资金也相同。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

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

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扩展资料:

注册资本:

1、缴纳时间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2、缴纳形式

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3、最低限额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4、验资

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本

家政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

家政服务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

1、一般家务:做家常菜、家庭清洁、洗衣、园艺等,主要用于餐具的服务。

2、护理:对婴儿的护理和照顾,对老年人的护理和陪伴,对家庭或医院病人的护理和照顾,对母亲和新生儿的护理,又称月嫂。

3、家庭教育:主要用于培养孩子的品德和良好习惯,智力开发和学业指导。

4、家庭财务管理及秘书:管理客户的日常生活开支,包括采购、记账等,处理家庭或家族企业的文件、档案、电脑操作、公共关系事务、汽车驾驶等。

扩展资料:

家政服务服务内容:

1、照顾母亲和新生儿:照顾母亲和新生儿,又称月嫂。

2、家庭教育:主要用于培养孩子的品德和良好习惯,智力发展和学业指导。

3、家庭财务管理:对顾客日常生活费用的管理,包括购买、核算等。

4、家庭秘书:从事家庭或家族企业的文件处理、计算机操作、公共关系事务、汽车驾驶等工作。

5、家庭安全员:一人负责家用电器的维修和安全,如水电、电器、电脑和房屋的维修服务和安全,又称家庭技术员,另一人负责家庭安全,又称家庭安全员。

6、公司:陪伴购物或聊天,主要是满足顾客的情绪缓解、孤独缓解或其他形式的陪伴心理需求。

7、管家:全面安排客户的家庭事务,具体安排其它管家的日常工作,根据客户家庭的不同特点,可以准备饭菜,美化家庭环境,科学锻炼,安排家庭休闲娱乐,旅游,迎送客人,指导合理的工作和休息等。

8、提供居家服务的家庭佣工(保姆)一般有多项服务,小时工、计件工有单项或多项服务,具体服务项目以客户与家政企业或家庭佣工签订的合同为准。

9、由于其专业的物流服务,单位和社区通常有一个或多个服务项目。

全程企业化方式缺点在于:投资资金较大(一般要100万元左右),要建立较大的培训基地、管理队伍,管理难度较大,运作成本较高。

优点在于:通过培训、公司发放工资的约束、后续跟踪管理,能较好保证服务质量,易于树立口碑和品牌,而且可通过收取客户押金、管理费(长期的),在上规模的时候营利可观,公司成长性较好。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家政公司

Q5:企业如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最长期限为多少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流程如下,时间可自行商量。一般为订立二年以上,可终生。

1、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当审核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

如果与非法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合同无效,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介机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法院将可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在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如果派遣企业由于没有依法支付工资引发诉讼,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不但可以依照约定向派遣企业主张追偿权并且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3、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的规范。

4、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劳务者履行职务活动中,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劳务派遣企业,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和业务必须明确写清楚并加以规范,作为日后的依据。

5、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劳动者派遣期限的约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可以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可以自行协商。

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了法定期限,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规定以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劳务派遣工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的实际时间为准。如果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也为一年。如果劳务派遣工在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对此有些同志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不是中介,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应责任,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期限,且该期限不得少于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期限。

为解决这个问题,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这一规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劳务派遣单位认为,实践中将接受单位的用工期限作为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的做法确是不合适的,但是本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对一般的劳动合同没有最低期限的规定,如果仅对劳务派遣合同规定最低二年期限,必将导致法律前后不一致,也加重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负担,造成不公平。有的用人单位提出,劳务派遣单位必然会将最低二年期限的负担或多或少地转嫁给用工单位,这样将会使得用工单位的成本大大提高,不利于就业。还有的提出,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的最低期限为二年与有关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与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相矛盾。

经过反复研究考虑,我们认为,为解决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规定以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劳务派遣工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的实际时间为准,如果劳务派遣工在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这一做法,法律对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期限作出最低期限的规定是必要的,这不仅可能解决劳动合同期限的问题,同时规定,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要支付不得低于劳动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这也是限制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不正常发展的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

劳务派遣,通俗一点,就是别人(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你现在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你(被劳务派遣公司雇佣)到用人单位(你现在的单位)去工作,用人单位(你现在的单位)将原本属于你的薪酬打到别人(劳务派遣公司)账上,再由别人(劳务派遣公司)转付到你账上这么一个关系。第一、你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和你现在的单位签劳动合同。二、如有劳动合同纠纷属于你和劳务派遣公司,和你现在单位没关系。三、手续最好办完,要不有可能你现在的单位会以这个为借口,影响到你的一些利益。四、寻找你现在单位不肯给你签字的真实原因,只有找到原因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无非多拖你几天时间。五、实在搞不定就去找劳务派遣公司。因为你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你只是被派到你现在的用人单位去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