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提供劳务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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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环卫工人中暑属于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吗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属于传统民法上的雇主责任,即以个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从事雇佣活动为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款的规定,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可见,提供劳务者致人损害由接受劳务者承担责任的基础在于,提供劳务一方根据接受劳务一方的指示进行劳动并接受其管理,其劳动成果也由接受劳务一方享有,因此,其在劳务中致人损害应当由劳务接受方承担责任。我国理论界认为,这种个人之间基于劳务关系所产生的致害责任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责任在实质上并无不同。接受劳务的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时承担的责任在性质上为替代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接受劳务一方在承担这种替代责任时不以其自身的过错为必要条件,但其承担责任的前提仍然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对他人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说呢...

Q2: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怎样计算诉讼费

属于雇佣损害赔偿,按照诉讼标的额收费。

不合理,你让法院立案庭给你出示诉讼费收费的规定。

Q3: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是侵权责任吗

你好是的。 在家政服务、家庭装修等劳务过程中,提供劳务者受害如何赔偿?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均无明确规定。处理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责任”。按照该解释雇主承担的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不管雇员是否存在过错。

侵权法中的第三人损害是指侵权行为直接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而间接地给第三人造成的财产利益或非财产利益的损害。

第三人是间接受害人,第三人遭受的损害是间接损害,或称之为反射性损害,是因侵权行为对直接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基础上反射性的、间接地对第三人利益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Q4:怎样认定雇员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1、一般实践中,在具体个案中判断雇员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从损害结果的可预见性、损害结果是否具有可避免性。

  2、即雇员是否具有从事所属职业的专业技能、是否具有年龄层所应有的认识能力、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听劝阻的情形等方面综合进行判断。

Q5: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一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