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务合同怎么赔偿?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没签劳务合同怎么赔偿?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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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那怎么办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工资。

最好就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他在聘用你一个月后还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那你们可以成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你可以随时走人、、、如果有纠纷,你可以用工资条,只要能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就行,到时标准是同工同酬,相同岗位的人拿多少工资你就拿多少,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其实是企业亏得更多。。。签合同是双方利益的保障,有保障总是好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实践中更注重实际劳动关系

Q2: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未买社保,你辞职,单位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要想得到补偿,应该先到当地劳动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后再辞职。

你发了。三个月过后公司要给你签合同的,一式三份的,劳动局一份,公司一份,自己一份。同时也要为你买社保的。否则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到劳动去了。

肯定没有!

Q3:没有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当然可以 ,新的劳动法是有规定的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一个月之后不跟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你从第二个月起的工资可以以2倍的经济补偿金要回来。

工资没关系,你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你们老板必须要按照你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给你,或者是和你同岗位的人的工资一样给你。

工资条没有,没关系,你留着工作证,以及其他证明你在那边工作的东西。

你没有和单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但是你擅自离职,如在试用期内应可以离职,但是应事先向单位说明,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追究你的责任. 在这件事上,双方均有过错.估计用人单位不能追究你的责任,否则对他们也不利.

Q4: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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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否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仅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来说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你可以要求卫生院对你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如下:

1、因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而被迫你辞职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为一个月的工资(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期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再申诉时一定要明确你是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因为如果是职工个人的原因自动辞职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权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参照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应当在2008年2月1日之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那么从2月1日起就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 从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共计8个月的工资,因卫生院已经正常发放了你单倍的工资,所以再支付你这8个月的单倍工资就可以了。此8个月的工资按照你每月的实发工资计算,而并非你的月平均工资了。

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卫生院在法律上独立的主体,院长仅是其法定代表人,所以院长的更换并不影响你要求医院进行相应的赔偿。

广东胡律师:

1、公司做法是违法的!

2、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每月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Q5: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1.当然受劳动法保护,但劳动监察大队会拒绝你,理由是你没有劳动合同。无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你应当去劳动仲裁。

3.保存好你的工作证,餐卡,班车卡,员工手册等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仲裁开庭时要用。

4.自2008年5月1日起,劳动仲裁不收仲裁费,不会给你增加经济负担的。

祝你好运。

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1年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与该公司实际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具体有什么疑问可以资讯我。

即便没有签劳动合同,只要你在该单位上了班,就已经有了事实用工关系了,也是要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你可以保留一些你上班的依据,比如说工资卡、考勤卡、工作证等等。以后到劳动部门投诉也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