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工伤赔偿责任?包工头个人雇工发生工伤后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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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建筑公司的劳务分包出现工伤事故是怎样担责的
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法定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下线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Q2:我被单位调到外包队,发生工伤谁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1.如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的,应将发包单位即建设单位列为被诉主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单位、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Q3:外包员工工伤由谁承担
外包员工工伤,员工可要求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一起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所以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与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Q4:工程转包中谁是工伤事故责任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转包工程,工伤的认定一般以双方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为标准。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性的工程,公司与干活的人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多见的是口头雇佣。所以说那样的关系就应该算的上是雇员受害赔偿了,直接找雇主追究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谁请的谁负责)
建议如果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单就是雇主雇员关系,那就去买份人身保险,因为根据最新的保险法,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是可以为对方购买人身保险的。
Q5:包工头个人雇工发生工伤后由谁承担责任
1、工人工伤的直接负责人是有发包资质的发包单位。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包工头来负责
包工头负责大部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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