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税率区别(请教关于开具劳务发票及“专业承包能否分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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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教关于开具劳务发票及“专业承包能否分包的问题”
A使用单位 B承包单位 C我单位 干活的人。B用A的资质来中标,B又把工程分包给C。
你是施工队伍 小公司 没有劳务资质估计不能开劳务发票的。 这样的东西很简单的 给钱就能弄到的。假 明白吗? 还有就是,要是你是小包的话,只干劳务,走工资报表。不要给他们发票的、。
总包方开一张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给分包方,并把自己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提供给分包方一份.分包方还必须拿了分包合同和自己的地税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给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发票
到工程所在地申报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一份。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身份证一份。
5.公章。
6.门前税局的完税证复印件一份。
7.填写一式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申请审批表》。
8.总包的发票复印件。
9.总包的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三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
如果结算款高于合同上的款数,还要工程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要加盖总包的公章。
将以上资料复印件、表单,加盖公章,交到工程所在地所属税局,审核后开具发票(不开完税证,已由分包代缴)。
给回二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将其中一联再交回门前税局,另一联自存。
依据: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条例第十一条中取消了原“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新营业税条例下,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对分包收入不再负有法定扣缴营业税的义务,而应该由分包方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不管总包方与分包方间关于税金负担问题如何约定,均改变不了分包方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性质,故分包单位应当向总包单位开具建筑业发票。
Q2:劳务分包是什么意思
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Q3: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后要成立项目部对其进行管理。如果是进行劳务分包,需要设立项目部吗?
总承包人对项目的管理,是一定要设立项目部的。
无任是专业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或二个分包都有。
总承包方肯定要建立项目部,要对劳务分包进行监督管理。如果出现事故,总承包方承担很大责任,甚至于是全部责任。
实际操作中,劳务分包不会设立项目部
Q4:工程承包单位将工程专业分包给乙方后,乙方是否可以再将工程劳务分包啊? 如果能或者不能、求依据
主要看你们的分包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甲方没有指出不允许乙方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这条那你就分包吧,他们追究不了你的责任那你也就不用担心什么了,
1、专业分包一般不是劳务。
例如:防水工程加工带料分包给专业单位那是分包,应该订立分包合同。
如果仅签订劳务合同,由总包单位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就是劳务关系。
2、劳务单位的提供劳动力,和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是合同关系。
Q5: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
1、二者的主体不一样:专业工程分包发生在施工总承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劳务分包发生在承包人(可能是施工总承包人,也可能是专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之间。
2、二者的客体不一样:专业工程分包的客体是专业工程,劳务分包的客体是劳务作业。
3、二者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同:按照法律的规定,专业工程分包是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的,否则分包行为无效。《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4、二者相关各方承担的责任不同:按照法律规定,专业工程分包的双方当事人对发包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则按双方约定承担责任。
5、二者的费用内容不一样:需要注意专业工程分包计取的是工程款,而工程款主要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税金和利润,所以通常工程款的数额比较大。劳务分包计取的仅仅是劳务作业的报酬,金额通常比较小。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劳务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