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区别?建筑工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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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建筑工程,所谓的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劳务分包都属于施工方,但是前两方都包含设计和施工,请
事实上,无论是施工总承包模式还是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都与承包人有关,承包人都需要重视设计工作。相应的设计责任与风险应对,也应成为承包人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1、承包人设计责任,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
如上文所述,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部分承包人自觉项目设计与自己无关,因此不重视设计,直到工程总承包模式应用推广,承包商才不得不重视项目设计与设计能力的提升。事实上,无论施工总承包模式,还是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都承担相应的设计责任。
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责任
在施工总承包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确保质量合格。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基于质量责任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审查义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28条规定:“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
通用合同条款第1.6.1条“图纸的提供和交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第1.6.2条规定:“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
根据上述规定,在施工总承包下,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设计文件,但承包人对图纸和设计文件有审查义务。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责任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设计在总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之内,所以设计责任是总承包人的合同义务。
《建筑法》
第55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通用条款第5条规定,“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因此,在工程总承包下,总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设计深度和合同要求的设计文件。
2、设计责任风险,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
无论施工总承包模式,还是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都承担相应设计责任,因此也都面临着相应设计责任风险。
施工总承包下的设计责任风险
如上所述,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设计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仅有审查义务。因此,在此模式下承包人的设计责任较小,风险较低,但会存在以下风险:
(1)发包人不合理分摊设计责任的风险
在施工总承包下,设计由专业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的第12条规定,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造成质量缺陷,承担过错责任;承包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从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角度而言,图纸错误造成质量瑕疵,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承担责任;如果设计单位对此有责任,发包人可追究设计单位责任。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有权索赔工期和费用。
但在实践中,发包人往往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如未发现设计文件错漏或发现了未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在此情形下,承包人未发现设计错漏或未及时提出设计错漏,要承担违约责任,且不能提出工期索赔。
发包人除了直接加大承包人的设计审查义务,还可能约定承包人对于图纸提交应提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发包人,如承包人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发包人,则不能提出工期索赔。
(2)发包人未尽审查义务导致成本增加风险
在设计文件或图纸存在错漏时,承包人未尽审查义务从而导致工程返工,增加承包人成本;或者未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导致变更费用难以计取,从而承包人只能自己承担增加的成本。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责任风险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设计由总承包人负责。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于总承包人自身实力问题或者项目本身不规范问题,导致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或者跟不上设计以及其它风险。
(1)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
如果总承包人本身是施工单位,则设计单位可能是联合投标人,也可能是发包人指定的或承发包双方联合招标确定的。如此以来,在履约中,往往出现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的情形。设计单位一般只收取固定的设计费用,但其地位又相对独立,往往直接听命于发包人,总承包人对设计单位的管理或约束形同虚设。一旦出现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的情况,则项目的盈亏、进度、质量就处于失控状态,总承包人的亏损风险、工期风险、质量风险均大大增加
(2)总承包人跟不上设计
在总承包人自行确定设计单位的情形下,设计单位是总承包人的分包单位,理论上总承包人能够将自己对设计的要求充分贯彻,但很多总承包人自身技术能力有限,难以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设计要求,无法推进设计工作,只能跟着设计单位的思路走,导致设计工作失控。
(3)设计进度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的规定,总承包人负责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和设计进度计划,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预付款)后的第5日作为作为开工日期;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工期往往包含在总工期内,但设计工作又相对独立,且一般情形下,在设计完成后才能全面开始施工。若设计进度延误,就会直接导致整个工程工期延误,从而使整个工期失控。
(4)设计范围与深度风险
设计范围,是指总承包人需要开展设计的地块、建筑物的范围。设计深度是指总承包人的设计文件需要达到的深度要求。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设计文件的编制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专项设计。设计范围与设计深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承包人的设计责任。合同中设计范围与深度的约定直接影响设计费用计算,如果承包人没有深刻理解合同中对设计范围与深度的约定,往往会导致设计费用支出增加,影响项目盈利。
3、风险管控与应对
无论是施工总承包还是工程总承包,应对设计责任风险的核心是承包人的技术能力。无论是进行图纸及设计文件的审查、提前发出提供图纸通知、履行设计义务,均要求承包人有良好甚至优秀的设计技术能力。因此,在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对设计责任风险提出应对建议如下:
1、明确设计责任,厘清设计范围与深度
在施工总承包中,如果合同约定对于图纸或设计文件延误,承包人有义务提前通知发包人或监理,则承包人必须制定完善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明确发包人发送图纸或指示的时间。
在工程总承包中,总承包人必须重视审核招标文件,理解发包人要求,确保设计数据、资料的准确性,明确图纸及设计文件的深度、成果提交及审查流程等;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发包人要求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
2、尽快设计定案,做好设计变更签证
无论是工程总承包还是施工总承包,只有设计定案,才能锁死成本,而在设计定案基础上,承包人才能向发包人提出变更索赔。因此,在施工总承包中,承包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图纸及设计文件的时间、数量、内容;在工程总承包中,总承包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提交前期资料的内容、时间和发包人组织图纸审查的流程,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提交发包人确认。在发包人确认设计文件和图纸之后,发包人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就构成设计变更,总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主张设计变更签证;如变更影响工期,总承包人有权提出工期索赔。
3、确定好设计分包合同的核心条款
在工程总承包中,如果总承包人将设计工作分包,则需要注意:
1一是总承包人要按照投标设计费用报价并考虑市场价格水平情况,编制设计费用预算,作为设计分包的招标控制价;
2二是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支付方式确定设计分包费用的支付方式;
3三是按照设计进度计划确定设计分包的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
4四是把总承包合同中的质量、进度等违约事项转嫁到设计分包合同中;
5五是在设计分包合同中约定,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分包原因造成的重复设计,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的时间、质量完成,且总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注重设计工期索赔
在工程总承包中,总承包人应注意设计工期索赔事项识别与处理,作好谈判、证据固定与留存工作。
设计工期索赔注意事项包括:
1一是因发包人指定设计分包原因造成的进度迟延;
2二是因发包人提供基础资料错误或迟延造成的设计进度迟延;
3三是发包人未能及时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造成的设计迟延;
4四是发包人对设计成果审核错误造成的设计进度迟延等。
传统的工程建设思维中,承包人作为施工建设主体主要即负责对项目工程的实际施工建设,承担相应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责任与风险。但事实上,工程施工与工程设计一样,共同作为建设活动的主要环节与内容之一,二者有着密切的责任关系,承包人对于设计责任与设计责任风险,应有着必要的认知与应对办法。
你说呢...
设计方案多数为为工程发包方来进行招标,并对此提出设计要求,单有时工程总承包单位来进行设计招标工作。
Q2:建筑工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区别
最根本的区别:
工程总承包单位是相应专业工程的发包人;必须采取合法步骤发包,叫住合法分包。
专业承包单位是相应专业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工程的承包资质。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的范围比施工总承包的范畴要大。比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可以是设计-施工总承包,但施工总承包则不包括设计工作。
二、你不能将其中的2栋框架分包给1级建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而2栋框架显然属于主体结构的,因此你公司不能进行分包,否则是违法的。
Q3: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
一、承担责任范围
1、企业在进行专业分包时,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实行管理,双方都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出现问题,发包人可追究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双方的责任;
2、劳务分包,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只对总包或者分包人负责,然后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在这个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二、分包所需资质
1、专业分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在资质标准中,专业承包资质共有36种;
2、劳务分包工程,需持有劳务资质,劳务资质只有一种,不分类别。
三、合同标的指向
1、专业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目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
2、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综上所述,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相比,区别主要在于资质证书、责任范围、合同标的几个方面。劳务分包比起专业分包来说,承担范围很小,只能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同时具备人才服务性质。
Q4:工程承包和分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工程承包和分包属于不同层次的承包。工程承包一般指总包方,分包方指总包方把承包范围的某个部分(主体除外)分包给其它单位。
分包方与总包方签订合同,但签订前,分包方资质等须得到业主或监理的认可。合同签订后分包对总包负责。
两者没有联系,只有区别,因为幕墙工程和钢结构工程完全是两个不同专业的工程。 建筑幕墙主要是指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板材幕墙等其他材质的外立面装饰物,而钢结构是指以钢材作为结构主材,是主要建筑结构的类型之一。两者属于不同的施工范畴,所以两者之间是没有联系的。
Q5:请问建筑劳务分包资质中“木工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有什么区别?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
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相应专业的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相应专业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模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普通钢模、木模、竹模、复合模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
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木工是技术工种,模板是承包的种类,
劳务公司资质主要是输出人力,材料不需要有,设备设施也不一定要,
但评级时最好向别的公司借来充足下装备。
请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资质单位网站下载表格及申请业务详细了解。
祝成功。
木工可以包含模板。但是模板做不了装饰类的木工活,比如做个装饰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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