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责任(关于劳务派遣劳务人员工伤问题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用工单位负责?)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责任(关于劳务派遣劳务人员工伤问题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用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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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发生工伤怎么办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看自己是与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一、一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用工单位得代行劳务派遣单位职责,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妥善安置劳动者。例如跨省、市、区的劳动派遣,涉及他国的对外劳务派遣,均须用工单位办理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应尽职责,是后,用工单位再与派遣单位根据合同进行结算。

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主要应注意对劳动者的责任界限,各项费用的支付,特别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涉及工伤、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事项,以及劳动者在派遣期间的安全保障等,应加以明确。三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对劳动者的义务应由派遣单位负担。为履行方便起见,可能会将派遣单位的部分义务转委托给用工单位代为承担,用工单位应当注意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相关费用的及时发放,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但应避免权利义务界限不清,让他人误认为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关系,承担本属于派遣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Q2:劳务派遣员工工伤报销问题

你应要求劳务派遣公司为你申报工伤,如果他们不为你申报,你应该在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报,这样你的医疗费将全额由社保机构承担;如劳务派遣公司未给你交社会保险,则医疗费将由劳务派遣公司全额承担。

a.工伤员工找劳务派遣公司要求赔偿,不管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有没有协议,与工伤员工无关。

b.工伤赔偿与交没交纳工伤保险无关,单位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因为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

c.工伤保险赔偿是分别直接划入工伤员工帐户(工伤赔偿)和单位帐户(大部分医药费)单位赔偿再另行计算。但是有个前提是评残可以评上级,如果不能凭上级社保是没有赔偿的(对个人)。以下是评到5到10级的赔偿(4级以上由社保负责,可以直接去社保查)

1.医疗终结期的工资(医疗终结期在评残结论书上有规定)(单位出)

2.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按当地出差标准的70%,广东佛山目前是21元/天)(单位出)

3.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实消实报(单位出)

4.出院后门诊治疗期间的交通费,按病历上的时间对应的车票报销(单位出)

5.按评残级别相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出,全国一样的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如果单位没有买社保中的工伤保险由单位按社保的标准单位出)

6.按评残结果相对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单位出、由各省统一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要拿此项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按评残结果相对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出、由各省统一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要拿此项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这就是你可以得到的所有赔偿,以上所说的月工资标准是你上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做为赔偿的标准。

还有,你给的分太少了,这个问题最起码要100分,呵呵。

Q3:劳务派遣在工伤期间的赔偿问题

1.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工作时造成的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2.在有医院开具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务工费等等,我能拿到么,找谁拿”-----能拿到,找用人单位拿。

2.“现在还在单位上班,没有辞职,那过了几年或者十几年后不在单位干了,我能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吗”----只要有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九级伤残鉴定证明,再过几年或者十几年后不在单位干了,一样能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3.“单位报了工伤保险了,还可以报意外伤害险么,能报的话,怎么报的”----报了工伤保险,还可以报意外伤害险。劳动部门要原件,保险公司要复印件。

第一 需要补偿

第二 可以按照合同和协商一致原则 来确定 毕竟为公司做了贡献了

第三 具体费用和原则可以找相关社会保险中心确定后在制定 电话12333

第四 建议上份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和提高

第五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新年快乐

Q4: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如何处理?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你和哪签的合同问哪要钱,一般都是三方合同的啊!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时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资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从这些规定看,不管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均需履行劳动法律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

劳动者如果属于劳务派遣工,不幸发生工伤事故时,最好将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派遣单位一并作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都要负连带责任.

Q5:关于劳务派遣劳务人员工伤问题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用工单位负责?

职工工伤待遇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职工工伤事项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有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你好,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