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务派遣合同利与弊?我2008年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至今,其中是两年一签共签了4次,请问合同违法吗?现差1年到期被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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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2008年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至今,其中是两年一签共签了4次,请问合同违法吗?现差1年到期被解
可以,如果公司是无故解除合同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款项,按照第17条来签订,是比较完备的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Q2:劳务派遣 合同到期 我和派遣公司签订两年合同,派遣公司派遣至S公司一年,一年期满
首先,劳务派遣一般是应用在临时性工作岗位,象S公司这样连续用工一年本不应该用劳务派遣的形式。个人估计这样做其实是变相的一年试用期。
其次,一年期满后S公司与你签劳动合同是新的劳动关系,与原来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无关,也即是原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要解除。注意,是要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才可和被派遣的公司签订新劳动合同,否则就可能出问题。因此,一年期满后是应该劳务派遣公司与你续签合同,如果公司不提出续签,则要支付补偿金给你,补偿为1个月工资。如果你不续签,则没有任何补偿。
最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期限一般应签两年,而不是一年。
具体法条如下。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你好!
和信不是好中介和那个新动力也一样不是什么好中介黑的很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你与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应由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Q3:劳务派遣到另一个国企工作,因为劳务派遣至少签两年合同。现在因为有
你的档案应该是转到劳务公司挂靠的人才市场
你和劳务公司签的三方协议,那么原则上你是劳务公司的人,档案不能转到国企
如果和国企签约,那么你算是国企的人
两种人员薪资待遇、福利奖金、保险等等都可能不同
这个合同应该有问题,一般情况下是要发全工资的,如果你犯了错误或者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开除就另说了,你可以参考一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今年3月份下发的文件,同时参考劳动合同法,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Q4:以前劳动法 一年一签,一年几签,合法吗?旧劳动法劳动期限又是如何规定的,和新劳动法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所以,一年一签,一年几签,或几年一签都没有问题。新旧劳动合同法对于期限都没有强制的规定(除了劳务派遣合同必须签订两年以上之外)。
而关于签订合同的次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将对劳动合同的期限产生影响。也就是,如果连续签订了两次或两次以上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就你所述, 不能向单位要补偿金。
Q5:劳务派遣合同,最少几年一签?一般是几年一签?
58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