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属于劳务派遣吗(深圳为什么那么多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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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深圳为什么那么多劳务派遣公司?
因为现在工厂招工难,而且很多找工作的人都不想在一个工厂做太久,只想打临时工,因为临时工拿钱快,所以就自然而然会有这么多劳务派遣公司了。
Q2:在深圳当辅警好还是那种政府劳务派遣专干合同工好?
不了解体制,确实对这样的选择比较难把握。客观地讲,这两个岗位都不好,如果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不建议从事类似的工作。确实很想进体制,可以作为过渡,但必须做长远打算,比如考个编制,而不能在这些岗位上得过且过混日子,非长久之计。
为什么我会这么认为?原因有三点:
第一,这些岗位都是临时工,没什么前途。辅警是公安机关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属于合同工性质,现在多数也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现,也就是说很多辅警其实就是劳务派遣工,与政府其他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性质是一样的。这类人员都没有编制,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不能转正,更不能提拔,看不到前景和希望,职业的成就感和归属感非常低,但凡有点事业心的,都不太愿意从事这样的工作。可能有的人会说,深圳的辅警不是可以晋升职级吗?没错,那是为了提高辅警工作积极性出台的一种激励措施,辅警可以从一般辅警晋升到辅警长,可晋升来晋升去,还不是临时工,和其他劳务派遣人员有什么区别?无非是在矮个子里拔高个子罢了。
第二,这些岗位的工资待遇非常低。深圳的辅警工资待遇在全国算高的,可以到四五千的水准,比中西部地区普遍高一倍,可相对于深圳正式民警动辄一万多的收入,又有点小巫见大巫,更遑论深圳几万一平米的高房价了。其他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大致和辅警相近,整体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看起来都可以,综合考虑深圳本地的房价、物价以及在职公务员的工资,算是比较低的,和公益岗没什么区别。而且,这些都还没有考虑福利待遇和退休待遇等问题。因此在深圳想成家立业,长远考虑最好别干劳务派遣。
第三,这些岗位的工作都不轻松。辅警和政府其他部门的劳务派遣工,虽然工资很低,工作强度和压力并不低。比如说辅警,治安维稳在前,冲锋陷阵在前,什么脏活苦活都要干,出了事往往又是第一责任人,难免背锅,身心俱惫还被人看不起,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同工同酬永远是个梦,实话实说不是什么好干的差事。与其花这么多精力干这个,还不如用点心做点其他事,在深圳这种地方不愁没有机会赚钱。
至于考试,那是必须的。现在政府招录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都是财政经费,因此招录前都必须报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批,确定后才可以对外招聘。招聘形式要求公开,且原则上必须经过笔试面试,辅警还要体测,考试难度相比公考和事业单位考试低很多,但这个程序必须要走,这是政策要求,没什么好奇怪的。
Q3: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劳务派遣用工呢?
劳务派遣用工,一般是指你和一个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他不用你工作,他让你到另外一个单位工作。你真正工作的单位通过劳务费的形式,给你的签合同单位钱,你得签合同单位根据你真正工作单位反馈的评价,给你发放工资。
有没有感觉绕了一个大弯?这就是大家的感觉。
以前的时候,我们国家只有临时工和固定工的身份区别。后来,由于一些临时性的岗位上需要人工作,于是招一批农民工来干活,干一阶段,然后活干完了,农民工也回去种地了,签订合同、缴纳保险、实行人员管理都不现实,于是就让劳务派遣不公司管了。
现在由于政府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对单位实行定岗定编定人,不少单位由于岗位和编制以及人员无法适应实际的工作,又想出了这种劳务派遣的办法,最普遍的就是辅警人员。
而且,许多大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效率,或者财务报表好看一些,也对人员编制进行着限制。不少劳务派遣公司,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设立的,那些地方工资、保险要求低,大公司招人只看用工成本,不看哪里开的公司,只要能够给这些公司节省费用,符合它们要求的人,这些公司就使用。
于是,劳务派遣渐渐在全国兴盛起来。
《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都有规定,劳务派遣岗位必须符合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而且必须做到同工同酬。
临时性是要求超过不超过六个月。这样的岗位真的比较少,主要是一些农民工务工人员,用于建筑业行业。
替代性主要是单位儿临时外出学习,有事,寻找替代工作的人。这一点必须要做到同工同酬。应该也不难。
现在存在争议最大的就是辅助性岗位。法律规定,辅助性岗位不得超过单位用工总数的10%。辅助性岗位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开会商议确定。
现今很多单位用工都是打着辅助性岗位的名义,使用派遣用工。这些岗位却被安插了单位的各个部门和岗位上,也不遵循同工同酬的规定,也不考虑10%的数额限制。
很多劳动者认为得来工作不易,很少有人去计较,只要按时挣的工资就行,很少有人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我记得有一个定律叫1:20定律。就是一个用户向你商家反映你的商品出现了问题,这就代表至少背后至少有20起出现问题的事件,只不过其他的用户没有向你反映罢了。
这是人的心理所致,也不必苛求,希望劳动监察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把劳务派遣用工的违法企业认真查处掉吧。
Q4:为什么劳动法出台后,本想限制劳务派遣,但反而劳务派遣愈加流行了?我记得老师说过,但我忘了,急求!
你好!
法律的形式改变不了实际用工的本质,其实很多单位的做法经不起职工的大面积的投诉或仲裁。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劳动合同法的本意,是通过法律规定,对劳务派遣进行调整和限制,避免这种制度处于法律无规定、任意操作的境地;但法律出台后,被认为该制度有了法律依据,只要符合法律形式上的规定就没有问题,而法律的限制实际上既不健全、落实也有问题,于是劳务派遣大行其道。
举个例子:法律的本意是划个圈,让劳务派遣只能在圈内活动;但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只要在这个圈内活动,就是合法的,而这个圈还是四处漏风的。
Q5:请问到底什么叫"临时工"?临时工与正式工有哪些不同?(主要是指机关和事业单位)
好。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关于政府机关内部通常所谓“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问题。应该讲从法律上来说实际上政府内部并不存在所谓的“临时工”,所有临时工都是以“劳务派遣合同”的形势存在的。之所以会有“临时工”一说,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与“正式工”有所区分而言,硬要下定义的话,基本上可以说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上班,而没有公务员编制或事业编制的人员,不管签订的是多长时期的合同,那都叫“编外人员”,就通俗的说法来讲,“编外人员”的概念等同于通常所谓“临时工”。
第二个问题,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别。简单讲,二者之间有严重的不平等,不光是不能同工同酬的不平等,而且是人格和地位上的不平等。
1.两者来源不同。正式工(即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临时工(编外人员)是通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以外的考试招考,或者不干脆通过考试而直接录用的。
2.两者不可能同工同酬。在干活方面,临时工干的活是公务员的四倍五倍,拿钱的时候连四分之一五分之一都不到。局外人可能会认为,临时工都是干没有技术含量的活,而正式工都是有技术有文化的人,那这样自然很合理。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不是劳心者与劳力者的差距,只是身份和地位的差距。论技术含量和文化层次,可以说临时工远远超过公务员,因为大多数公务员都在45岁以上(虽然每年都在招考年轻公务员,但是年轻公务员在机关和事业单位里的总数实在微不足道),连电脑如何使用都不知道,而临时工多为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精通现代化办公。有时候,个别公务员甚至连续多日不上班,也不会被扣一分钱奖金,而临时工如果迟到,都会像企业一样受到扣奖金的处罚。
3.两者在身份地位上不平等。在发福利方面,分量都是计算好了的,比如过节福利,每个公务员发一箱(大约4瓶)食用油,则每个临时工最多只发一瓶食用油,在这些等级差方面时刻让公务员体会到优越感。在物品使用方面,有类似周代的“僭越”法则,就是说有些私人物品在舆论上只允许公务员使用,不允许临时工使用。比如说临时工如果开车上班,哪怕开的是个很便宜很省油的小车,都会遭受公务员的非议,意思是小小临时工居然敢开车上班,这是跟身份不对应的行为。此外还有婚姻身份等级方面,临时工和公务员谈恋爱基本上是绝对的笑话,如果双方执意如此,那在圈子里也是绝不能被容忍的,临时工自然不说,连涉事的公务员也会背负骂名。这些跟历史课本上的奴隶制社会非常相似。
4.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可能实现身份互转的机制。与私企不同,部分私企的规定是临时工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即可与正式工同工同酬,而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此法不通,因为想要成为正式工(获取编制),除了通过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考试,别无任何办法。同样,正式工也不可能成为“临时工”,因为编制一旦拿到,即告终身享有,是名符其实的“金饭碗”,除非身为领导人员犯重大错误为“双规”,一般的工作不努力或失职都不可能导致失去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