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发展前景?劳务派遣的前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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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前景如何?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说几点感受:
一,劳务派遣当下很普及,但诟病很多;
二,民众对劳务派遣抨击之多,主要是因为劳务派遣公司吃相太难看,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成本,基本上有三分之一被劳务派遣公司截留。
三、劳务派遣制度对用人单位有利,可以节约成本减少编制占用,但对个求职者个人不是好事,工资低,没有归属感,是劳务派遣人员永远的痛。
四、综合劳务派遣的特点,个人认为,劳务派遣可以过渡,不宜久干。在还没有明确方向或者正在准备公考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干劳务派遣有利于工作经验的积累和环境的熟悉。
五、对于劳务派遣这项制度,“民愤”很大,呼吁取消的呼声很高,但从当前的形势来看,短期内不可能实现。因此,当下如何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尽可能地做到同工同酬,是有关部门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六、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本身就不明智。同理,明知劳务派遣不好,你还要干,除了说你践,还有啥好说的?归根结底一句话,有本事,最好别干劳务派遣。
Q2:2019年税务政策改革劳务派遣怎么做
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在税务方面,按照相关财税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或者采用差额计税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为解决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打击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规定,滥用派遣制度等违法行为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举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原名为《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共7章、29条内容,主要就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程序、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重要内容作出规定。
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对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加以明确。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随着1995年《劳动法》的实施,我国已经消除‘正式工’、‘临时工’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务派遣的滥用,导致了新的二元用工体制。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了新的‘正式员工’、‘被派遣劳动者’二元用工体制。在用工单位中,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第一线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出最直接贡献,却成为‘二等’员工群体。
现在有一种‘逆向派遣’的怪象,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工,再派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劳务派遣已经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务派遣
不明白啊 = =!
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在税务方面,按照相关财税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或者采用差额计税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Q3:劳务派遣的前景怎么样?
劳务派遣前景还是挺好的,因为现在许多单位为了回避用工麻烦,都是用劳务派遣方法招工。
Q4:在事业单位干劳务派遣工,前景如何?
楼主你好,作为一个过来人,和你分享一下我的经历和体会,以前在某单位干过两年的合同工,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和合同制员工待遇差别比较大,但是工作并不少干,也就是说付出同等劳动的前提下,你别人家要少拿很多,同工不同酬、福利方面也会有差异化对待,想要通过合同制转正已经是完全不可能,现在事业单位想要成为正式员工,只能通过国家公开的招考来实现,这个难度就是有点大,还要有不错的运气,毕竟狼多肉少
Q5:国企改制,我们属于公司旗下的劳务派遣工,能不能和正式职工一样享受买断待遇。
你们的劳动关系都不在公司的,只是去派遣的员工。
那肯定是不会跟公司的正常员工一样的待遇的。
所以说,你可以去要求同等的待遇,但是不要抱有什么希望的好。
如果是劳务派遣工基本不会有补偿
除非你所在的派遣岗位不在聘用,会有辞退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是三方的用工方式,用人企业,用工企业、个人之间签订的合作,劳务派遣公司赚取的是管理费,个人提供给用工企业的是劳务,凡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必须获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派遣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去用工单位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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