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岗位?劳务派遣公司与正式工的差别?

劳务派遣岗位?劳务派遣公司与正式工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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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与正式工的差别

说白了,劳务派遣不是正式的,和你签合同的是劳务派遣公司,岗位机动性大,随时有被换的可能,裁员第一个裁你,升职机会几乎为0,底层工作者,工资非常的低。正式员工工资待遇福利都要好过你很多,干的是管理岗位的工作,和单位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就算裁员都裁到他们了,那也是有补偿的。 -----------------------------------------------------------肖立峰律师在线咨询www.wzlawyer.net

最大的差别就是劳动关系问题,派遣的员工劳动关系是和派遣公司定的,工资由派遣公司给,派遣公司的钱由公司给。正式工就是和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公司与正式工的

差别就是正式与非正式员工

正式员工升值的潜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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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劳务派遣工和公益性岗位区别?

公益岗与劳务派遣工的区别如下:

1、用工形式不同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从业人员与事业单位应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劳务派遣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

2、劳务关系不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统一纳入市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将人员档案资料移交市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交纳社会保险、办理工伤认定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因履行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Q3:政府里劳务派遣的都有哪些职位

主要都是非编制的,目前最多的是技能岗位,其他岗位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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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劳务派遣公司都能派遣什么?

主要是人力资源的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机构为企业提供招聘、派遣、办理员工社保等人力资源的各方面服务,而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

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也有一些事业单位、国企,因为编制等原因无法自主招聘员工,而现实中又切实需要这么多人,而选择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

一个一个问题来回答你,劳务派遣公司是什么性质?劳务派遣公司的性质是属于中介性的服务行业。在这样公司工作怎么样?我不明白的是你是作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还是说作为被派遣的员工?是怎样的用工方式?如果你是作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用工方式是合同工,如果是作为被派遣员工,当然签订的就是派遣合同。

福利待遇怎么样?不管是合同工还是派遣工,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都会有的。

Q5: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是什么关系?

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是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间才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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