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费报价表(劳务服务派遣公司其营业收入包含派遣员工的工资、保险等劳务费吗?不含的话,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凭据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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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发放给个人的劳务费如何做账?劳务费和工资薪金的区别?
发放给个人的劳务费应该取得合法的发票入账。 支付劳务费属于支付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该劳务而发生的。由于该个人提供的是独立劳务,因此应纳营业税及相应的附加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支付的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的计税标准)。而工资属于企业职工的薪金报酬,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Q2:如何确定是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主要看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从事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雇主)领取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劳务报酬所得则是指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所得,一般不存在雇佣关系。个人所得税所列各项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属于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或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如果从事某项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体现的,如演员从其所属单位领取工资,教师从学校领取工资,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从事某项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不是来自聘用、雇佣或工作单位,如演员“走穴”演出取得的报酬,教师自行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工资、薪金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主要区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而劳务报酬所得不存在任职或者受雇。
Q3:劳务服务派遣公司其营业收入包含派遣员工的工资、保险等劳务费吗?不含的话,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凭据是何
劳务派遣公司其营业收入主要是以提供有偿人事服务收取的服务费。
你好!
要包含的,因为劳务派遣征收的营业税。应该 包括成本支出。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派遣公司支付的管理费!
要分全额征收和差额征收,全额征收包含派遣员工的工资、保险等劳务费。差额征收只含管理费
Q4:劳务派遣费计入什么科目
劳务派遣方劳务派遣费收入,应该按劳务派遣的的金额计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而接受劳务派遣方凭劳动派遣单位收到款项出具的劳务发票入: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营业费用)--劳务费
贷:应付账款--XX公司
拓展资料:
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事项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分录,简称分录。
分录三要素:账户的名称,即会计科目;记账方向的符号,即借方或贷方;记录的金额。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是由简单分录合并组成的,但是,不能将没有相互联系的简单分录合并相加成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换言之,不同类型的经济业务不能简单地合并反映,发生不同类型经济业务必须逐项加以反映和记录。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Q5:工资与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为企业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演出、表演、广告、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标准是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解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文的规定,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工资、薪金所得,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所得。 2、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个人从事的劳务作为独立个人劳务,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其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假期工资等方面不享受单位员工待遇; (2)其从事劳务服务所取得的劳务报酬,是按相对的小时、周、月或一次性计算支付; (3)其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有限的,并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 (4)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所相应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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