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利润来源?劳务派遣的利润有多大?

劳务派遣公司利润来源?劳务派遣的利润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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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的利润有多大

劳务派遣属于“暴利”行业,赚钱的商业模式是“中间商赚差价。

劳务公司是一个类似大中介公司,实际上并不像用人单位那样规范管理,同时劳务工也对劳务公司没有归属感,流动性也比较大,许多经费用人单位都支付了,但劳务公司并没有花销,所以这些都变成了劳务公司的利润。劳务派遣一般是跟公司确定员工的工时,比如22块一个小时,一个员工一天工作10个小时,一个越工作260个小时,那这个员工的工资就是260X22=5720元。劳务派遣公司给员工的可能是18块一个小时,这样就有4块/每小时的差价。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盈利模式。

劳务派遣起源于美国,后来才慢慢传到欧洲,转而传入日本等国。后来中国90年代国企劳动制度改革,为了安置下岗职工,就借鉴产生了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制就是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中介或人力公司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Q2:劳务输出的利润有多少

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招聘环节、培训环节和派遣环节,最主要的是派遣环节,即收取劳务管理费。

不同的劳务派遣机构,其经营模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与其合作,如何签约,如何结算,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最主要的是把责任划分清楚,以防其他意外发生。

答:单就“劳务派遣”服务来说,派遣公司的利润在于按月向用人单位收取每名员工的服务费。

例如:a公司有20名员工,和b劳务派遣公司合作以派遣的方式用工,b劳务派遣公司的收费标准为每名员工80元/月,那么,a公司在每个月向b劳务派遣公司划拨代发代缴的员工工资和社保等费用时会同时划拨1600元的服务费(因为劳务派遣公司肯定提供代发工资、代缴社保服务的)。这1600元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

劳务派遣公司的盈利主要靠的是“规模效应”。通常劳务派遣公司的每名员工手里会管几百乃至上千名派遣员工,假如某员工管500名派遣员工,那么以80元/月/人的服务费来计算,他每个月为公司带来的收入就是40,000元。

所以,劳务派遣服务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来说是双赢的:用人单位省力、省心、省钱,劳务派遣公司也获得了合法的利润。

第一,用人单位打算给员工发多少工资和劳务派遣公司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当然前提是必须合法,比如要符合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依法缴纳社保等福利,等等,否则,劳务派遣方式下,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出了纠纷劳务派遣公司是第一应诉人,所以,劳务派遣公司是不会和有不合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只要依照用人单位的薪资标准,每个月定期给员工发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就行了。当然,劳务派遣公司有时会免费给用人单位提供一些咨询服务,建议用人单位以市场价格雇佣劳动者,还会帮助用人单位制定薪酬体系。

第二,按照一般操作程序,每个月给员工发工资前,劳务派遣公司都会把计算好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表(包括应得工资、要缴纳的社保等福利、个税、实得工资、工资总额等)发给用人单位负责人确认,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才会将“需要支付的工资和福利总额+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转账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完员工的工资后,每名员工都会按照上述工资表中的数额拿到工资条。有了这双层监督,劳务派遣公司是不可能从中赚取差额的,否则,换成你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又收你的服务费,又从中赚差额,你同意么?呵呵

第三,劳务派遣公司要代为用人单位办理招退工、档案管理,有的劳务派遣公司还免费为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所以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人单位的人员流动越大,自己的工作量就越大,成本也就越大,所以用人单位的工资高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是好事,因为可以减少人员流动,因此劳务派遣公司更不会从中赚差额了。

Q3:劳务派遣公司是不是挣的劳动者的血?

本义是为了锻炼人,加深内功。结果,到下面被弄成了另类廉价劳动力。经验证明了,资本的恶无处不在,无所不及。

Q4:一直不明白派遣公司是怎么盈利的 有知道的没说下

单就“劳务派遣”服务来说,派遣公司的利润在于按月向用人单位收取每名员工的服务费。 例如:A公司有20名员工,和B劳务派遣公司合作以派遣的方式用工,B劳务派遣公司的收费标准为每名员工80元/月,那么,A公司在每个月向B劳务派遣公司划拨代发代缴的员工工资和社保等费用时会同时划拨1600元的服务费(因为劳务派遣公司肯定提供代发工资、代缴社保服务的)。这1600元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 劳务派遣公司的盈利主要靠的是“规模效应”。通常劳务派遣公司的每名员工手里会管几百乃至上千名派遣员工,假如某员工管500名派遣员工,那么以80元/月/人的服务费来计算,他每个月为公司带来的收入就是40,000元。 所以,劳务派遣服务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来说是双赢的:用人单位省力、省心、省钱,劳务派遣公司也获得了合法的利润。 您说的这种情况在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存在的,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用人单位打算给员工发多少工资和劳务派遣公司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当然前提是必须合法,比如要符合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依法缴纳社保等福利,等等,否则,劳务派遣方式下,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出了纠纷劳务派遣公司是第一应诉人,所以,劳务派遣公司是不会和有不合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只要依照用人单位的薪资标准,每个月定期给员工发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就行了。当然,劳务派遣公司有时会免费给用人单位提供一些咨询服务,建议用人单位以市场价格雇佣劳动者,还会帮助用人单位制定薪酬体系。 第二,按照一般操作程序,每个月给员工发工资前,劳务派遣公司都会把计算好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表(包括应得工资、要缴纳的社保等福利、个税、实得工资、工资总额等)发给用人单位负责人确认,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才会将“需要支付的工资和福利总额+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转账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完员工的工资后,每名员工都会按照上述工资表中的数额拿到工资条。有了这双层监督,劳务派遣公司是不可能从中赚取差额的,否则,换成你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又收你的服务费,又从中赚差额,你同意么?呵呵 第三,劳务派遣公司要代为用人单位办理招退工、档案管理,有的劳务派遣公司还免费为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所以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人单位的人员流动越大,自己的工作量就越大,成本也就越大,所以用人单位的工资高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是好事,因为可以减少人员流动,因此劳务派遣公司更不会从中赚差额了。

Q5:派遣工的权利和收益怎么保障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