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劳务名称怎么填?小规模增值税主表应税货物及劳务与应税服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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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税收分类编码里面少了货物和劳务这两类
有的,在现行税收编码中所有1打头的都是货物,2打头的都是劳务。
请看
2000000000000000000 劳务
2010000000000000000 加工劳务 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包括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加工劳务、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工业废气处理劳务、其他加工劳务。
2010100000000000000 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加工劳务 指通过湿法冶炼分离各种稀土产品的加工劳务。
2010200000000000000 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 垃圾处理是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对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污泥处理处置是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
2010300000000000000 污水处理劳务 指将污水(包括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业务。其中,城镇污水是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废水和废液。 污水处理
2010400000000000000 工业废气处理劳务 指专门针对工业场所如工厂、车间产生的废气在对外排放前进行预处理,以达到国家废气对外排放标准的工作。 工业废气处理
2010500000000000000 其他加工劳务 指除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加工劳务、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工业废气处理劳务以外的其他加工劳务。
2020000000000000000 修理修配劳务 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修理修配、修理、修配
2030000000000000000 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 生产性劳务是指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从地质普查、勘探开发到原油天然气销售的一系列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劳务(具体见《增值税生产性劳务征税范围注释》)。 地质勘探、采油采气、海上油田建设、油田基本建设
2040000000000000000 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 包括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 矿产开采、矿产挖掘、矿产分拣、矿产洗选
货物编码有:
从1-3797项都是货物。
更新下就有的。
可以通过开票系统里更新税收分类编码功能进行更新下载。步骤如下:
1. 已管理员身份进入开票系统,点击左上角”系统设置----编码管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2.进入界面后,点击“更新”按钮,
可以通过开票系统里更新税收分类编码功能进行更新下载。步骤如下:
1.已管理员身份进入开票系统,点击左上角”系统设置----编码管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如下图
2.进入界面后,点击“更新”按钮,如下图
或
3.提示更新完成,点击“确定”即可。
4.若提示不成功,可与当地开票系统单位联系,手工更新编码库信息。
Q2:纳税申报表应税劳务和货物怎么填写
当期不含税收入,注意填的时候看开票还是不开票收入
应该作为进项转出
在所得税上是视同销售
Q3:小规模增值税主表应税货物及劳务与应税服务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不同:前者连续12个月收入工业50万、商业80万即可升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收入连续12月达到500万升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企业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不含税销售额就是应税销售额。
Q4:税务总局的“货物和劳务税司”是不是以前叫“流转税司/科”?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含海关代征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
2008年下半年,税务总局机构改革组建货物和劳务税司。将流转税管理司、进出口税收管理司的职能,整合划入货物和劳务税司。不再保留流转税管理司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Q5:销售货物和劳务成本需要分开结转吗?
销售货物和劳务成本需要分开结转。
不能修改 增值税发票清单不能修改。 增值税发票,清单开错,如果是购方可以要求退回重开,如果是销方,原票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票,使清单与票面相符。 如果发票和清单在退回途中丢失,就需申请红字,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开票方凭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开正确的发票。 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客户取得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而未正确取得获得取得不正确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