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发生地在境外是否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怎么确定所得来源地?

劳务发生地在境外是否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怎么确定所得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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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建筑业发票是不是必须在建筑业劳务发生地开具?

问题纠正:

1.建筑业的发票按规定是在劳务发生地的税局开票;

2.如果是在施工单位公司注册地开了,那劳务地税局还会追讨你的税金,你会面临一笔业务缴纳2次税金的问题,然后只能在注册地办理多交退税,手续很繁琐。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营改增之后,我们开的所有票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能开之前的 普通服务业发票了吗?——是的。但是有个过渡期的。在过渡期之内,还是可以开具普通服务业发票的,具体咨询当地税务局。 2,客户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话,那我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他能抵税吗?——不可以。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 3,我们能自己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小规模纳税人的不能。 如果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税率多少,客户收到能抵多税?——服务业6%,交通运输业11%

Q2: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怎么确定所得来源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Q3:劳务报酬发票是在支付地开还是劳务发生地

如果劳务提供方是企业,由企业在公司所在地开具即可。如果是劳务提供方是个人,一般在劳务发生地开票。

Q4:纳税人提供的建筑劳务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在什么期限内应向纳税人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Q5:建筑业的增值税发票是在劳务发生地开具还是在机构所在地开具

是在劳务发生地预交,在机构所在地开具发票。

如果提供建筑营业的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申请到主管国税局大厅 代 开 3%的增值税 专 票的,,但须按票面当场缴纳增值税,以及向地税局缴纳个税,附加税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