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率表?扣税问题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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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费扣个人所得税吗?
如果要通过劳务费处理掉他们这些提成 你们领导这样的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当月提成5000元,但是性质是不变的。呵呵:支付劳务费属于支付劳务报酬、津贴或者奖金的名义发给销售人员,你们可以以工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都应作为其工资薪酬所得,都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教坏小孩子,税法规定,肯定得补税,这样计税结果也稍有不同、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只能虚构一些其他的人名出来。 劳务费与工资的区别是。当然,这里我看就不好再说太多了。例如,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该劳务而发生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 正确处理这些提成的办法还是有的,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则其从企业中所获得的所有收益都是基于此雇佣关系。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领了钱让他们签这些人的名: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但是这也不是完全不用交税的, 税率为20%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只要一查出来,那你做的劳务费表上面就不能写这些人的名称。如果该人员与企业存在劳动聘用关系
Q2:劳务报酬7000元,扣除个人所得税,能够得到的实际收入是多少?
1、劳务报酬 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 扣除800后20%计算
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二、“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劳务报酬70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7000*(1-20%)】*20%=1120元
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下表:
级数 收入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彩票中奖2000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200000*20%=40000元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Q3: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包括哪些行业?
首先来看,哪些属于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其次,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第一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公式:
1、收入低于4000,应纳税款=(收入-800)*20%
2、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款=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案例1: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2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2000-800)*20%=240元
案例2: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6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6000*(1-20%)*20%=960元
案例3: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70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70000(1-20%)*40%-7000=15400元
第二步:纳税人(个人)做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税税款
根据新个税法,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的综合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所以在一年一次的个税汇算清缴时,需要依法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Q4:扣税问题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现行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方法:1.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2.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据此计算应扣税140元。
6月30日通过的个税修改方案未提及劳务报酬的修改,需要等待具体实施条例。
你好,个人所得税是5000起征的,1500还达不到征收的标准的。
1、首先作为保险公司的员工,不可能存在营业税!!!!工资条上的175.44元营业税是不可能存在的!
2、其次你是一月份的工资,新的个人所得税还没有实施!故你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应该有这么多!
3、你应该缴纳的税款只有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税款金额为:(3189.84-1600)*10%-25=133.984元!
补充:昨天回去又查了相关资料,如果您不是保险公司的雇员,而只是保险营销员,确实可能存在营业税,具体如下:
1、根据国税函4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你不是保险公司的雇员,而只是保险营销员,就要按劳务报酬来算而不是按工薪所得来计算,具体依据是保险业营销员每月取得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营业税及附加为3189.84*5.5%=175.44
余额就是3189.84-175.44=3014.4
可扣除营销费用为3014.4*25%=753.6
就是3189.84-175.44-753.6=2260.8
按劳务报酬所得低于4000元减除800费用,高于4000以上减除20%
应纳税所得额为2260.8-800=1460.8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460.8*20%=292.16元
你被扣的税款就是165+262.25=427.25元
注:减除的营销费用比例,各省自已规定(最高的就是25%),故可能与您公司计算有出入,
0.6是什么意思?
实际应缴(1500-800)*20%=140元
首先要看你的报酬所得 4000以内 先用收入-800
如果是4000以上 就用4000*(1-20)
这样算出来的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在根据所得额去乘以对应的税率就可以
所以你计算的时候应该是(1500-800)*20%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Q5:经法院判决的劳务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依法申报
我司有聘请个人做顾问,支付其务劳费是否应该由我司为其申报及代扣代缴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