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税收筹划?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核定征收,所得税计算方式怎么计算?

劳务派遣公司税收筹划?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核定征收,所得税计算方式怎么计算?

内容导航:

Q1:税务筹划方案

按12个月平均发放. 甲按月薪5000,扣2000,月应税所得3000,月纳个税500*5%+1500*10%+500*15%=250 全年纳个税250*12=3000

甲: 1. 每月5000,个所税(5000-2000)*0.15-125=325元,全年3900 2.用月薪+年终一次奖:月薪(4000-2000)*0.1-25=175元,全年2100元,年终一次奖12000元*10%-25=1175元合计:3275元用第二种方案乙:每月10000元,个所税(10000-2000)*0.2-375=1225元,全年14700元2.用月薪+年终一次奖:月薪月薪(4000-2000)*0.1-25=175元,全年2100元,年终一次奖52000*0.15-125=7675元 合计9775元用第二种方案楼上的不对啊

O(∩_∩)O~ 电子商务时代,在家轻松做兼职,获得永续收入,利用网络赚钱,永不失业。 详情登陆网址了解: http://www.kupig.ws 23

Q2:劳务派遣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避税也谈不上,就是少些社保费用、人力管理费用等,少一些工伤等的风险

劳务派遣企业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劳务派遣企业收取价款时开具服务业发票

  劳务派遣企业向用工单位收取全部价款(包括代收转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全额开具服务业发票,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同一张发票中备注说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Q3: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核定征收,所得税计算方式怎么计算?

5000/200000=1%,这个税负率在税务上已经很低了,当然你们是特殊行业,将帐务报表清理出来,拿去和税管机关协商,让其在核 定比率上降低,你们核定的是百分之十,这个比率是由税管部门认定的,但是可以申请降低。

企业所得税也有两中征收方式,查账和核定,按照全部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是核定征收,税务局这样要求,你就这样做就是了。不过你核定是10%?是有点高了,你去税务局问问可不可以降低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合理避税50%可搜“捷税宝”——顾问一对一免费筹划,政府支持包落地!

1.小规模纳税人核对征收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是: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 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

2.企业所得税税率:

(1)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填报说明的规定

1.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就应在国税申报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有查账征收、有核定征收。国税为方便管理,可以对你单位进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核定征收一般通过核定所得率或直接核定征收率。如果核定征收率(比如2%),那么你按营业收入乘2%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核定所得率(比如20%),那么你按营业收入乘20%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乘25%所得税率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进项发票主要是针对增值税的,如果你们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进项发票开来也不可抵扣,所以开具普通发票就行。

Q4:企业进项少、进销差价大,缺少成本发票,该如何做好税务筹划?

企业进项少,直接的结果增值税实际税负相对较高;进销差价大,毛利率相对较高。缺少成本发票需要分析是主动因素还是行业特性。根据题主表述的情况,这样的经营主体整体营运较好,管理上规避不合理因素对于税务筹划会更好!

本文所说的税收筹划是根据现行税法及相关法律规范,选择适合经营主体的优惠政策,结合经营主体实际,找到确实适合经营主体实际情况的政策并改进内部管理,达到整体规划纳税安排的行为。与打政策擦边球,让经营主体涉险,让业主冒着违法的风险有本质的区别!

一、企业进项少,增值税怎么办?

1、行业特性为进项税额少的经营主体,是所处的行业特性造成的。也就是说,无论从改善外部环境还是从加强内部管理,进项税额均不会达成明显增加的结果!这样的情况,对于现实某些行业,是真实客观存在的!

这样的现实,给许多经营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降低经营主体增值税实际税负成为一个渴望获得变化的重要议题!极端的经营主体,在现实中虚构经济业务,支付对价的行为违法购买发票的行为确不可行。经营主体和经营管理人员的风险方面,法律不允许!

同时从经营主体经济利益方面考虑,同样是不可行的!上述违法买进虚假进项税额的行为,短期少承担了增值税。但从远期看,这样的对价必然高于实际税负,以补缴、罚款、滞纳金等形式完税,再加上违法买发票的对价。实际支出远远大于实际税负!

2、两点建议

1)、将经营主体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第一个好处:超过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主体,增值税实际税负小于等于3%!对于年不含税销售额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的主体,进项税额严重不足的,是最理想的办法!同时,税负提前预知,对于成本费用、毛利率等指标可控!赚可以预知的钱!

第二个好处: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120万元的主体,合理安排销售,满足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条件,增值税的实际税负可以无限趋近于0!

2)、严格控制经营主体的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

严格控制经营主体的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建议,对于惰于行动的经营主体来说,有很多困难。但对于实干精神强的经营主体,方法是很多的,最直观的几个经营主体分流销售额的行为就非常有效!

年(连续12个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大概率会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因此严格控制经营主体的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是为了增值税的整体规划!

对于已经申请或者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经营主体,2019年12月31日,是最后的窗口期。年(连续12个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主体,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有很多合法的途径,经营主体根据自身的事情情况可以做出选择!

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主体,现行政策下,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就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缺少成本发票,企业所得税怎么办?

由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原因,造成应取得发票而没有正常取得成本发票的情况,唯一的路径就是加强内部管理,合理筛选供应商,没有其他办法!

对于行业属性决定,企业没有更多成本发票可以获取的情况,笔者从以下2方面入手:

1、核定征收

对于正常经营的公司制企业,某些行业决定了其取得成本发票的数量和金额有限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

以实例对核定征收做简要介绍:例如甲企业是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提供劳务服务为主,企业进项少、缺少成本发票(或者取得难度大)、工资考虑社保等原因。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年税务机关做出同意核定征收的意见。建筑业行业平均毛利率10%,计算全年480万元营业额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480万*10%*25%,据此可以看出其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为2.5%!

不利因素: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做出核定征收的决定,经营主体是不能控制的,税务机关做出满意回复不是必然!

2、查账征收

合理分流营业收入,契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小微企业税优政策

根据2019年小微企业普惠性税优政策,满足条件的经营主体,全年税前利润1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全年税前利润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也就是说,契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控制在5%到10%之间。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占销售额的比重测算=480万*10%*(5%或10%)

3、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的比较

根据上述两种征收方式的实际税负的比较,两种方案各有优劣!核定征收2.5%,但以全年销售额为基数。查账征收仅针对税前利润为5%-10%,实际占销售额的比重或许小于2.5%,且税前利润是据实,经营主体更具主动性!

三、进销差价大,或许利润非常可观

对于经营主体来讲,利润非常可观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在2.5%左右,企业可以获得可观的利润,除了放鞭炮,不需要其他更多的税务琢磨!

四、综述

企业进项少、进销差价大,缺少成本发票该如何做好税务筹划?根据笔者以上建议,企业主要税种:增值税0-3%,企业所得税2.5%左右,其他税费同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对于经营主体的税务筹划来说最优!

笔者长期服务于中小企业,在不违法、降低经营风险和税务风险的前提下,上述建议最合理,同时也是现行最有效的办法,实际税负也是最低的!

当然,各经营主体的差异比较大,客户需要等因素的不尽相同,本文主要在于给大家启发、引发讨论和思考!原创不易,仅供参考!

Q5:劳务派遣涉及的税收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