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税是多少个点(商品和劳务税类有些什么?与之相对应的税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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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有谁知道企业对企业的10%劳务税是什么税?
没有这个税率的综合税率。可能是企业估算的,或者要求对方支付10%的税金补偿之类的。
你没说是提供什么服务,所以没法知道要收什么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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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税为营业税,为收入的3%,附加是营业税为基数,城建税7%,教育附加3%,各地有所不同的:堤防2%,价格调节基金0.1%,地方教育附加2%.印花税,所得税
Q2:劳务税税率是多少?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 税率为20% 。
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
单祥拿激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及标准: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自2018年10月01日起,中国大陆地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免征额)调整为5000元/月。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25%的税率征税。
非居民企业:
1、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与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25%的税率征税;
2、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谨袜或者未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却有来源于我国的所得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低税率20%(实际减按10%)的税率征收。
优惠税率: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敏数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3、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费
Q3:商品和劳务税类有些什么?与之相对应的税类是?
商品和劳务税税法: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在税法理论界,对税种的分类并不完全相同,针对考试,我们掌握教材上的分类即可。
商品和劳务税税法: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所得税税法: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财产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资源税税法:资源税,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
你说的“劳务税和工薪税”,现在没有这两个税种。
是不是“劳务”和“工薪”收入,应该缴纳什么税?
如果是的话,“劳务”和“工薪”收入,都交个人所得税。不同的是,”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2000元,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而”劳务费“,适用20%的税率: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16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16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那劳务费的个税征收标准是20000以下的部分税率为20%,不超过4000元得计算公式为:(每次收入额-1600)*20%
Q4:劳务税和营业税的区别
中国没有劳务税这个税种,企业对外提供劳务,要不征收营业税,要不征收增值税。
一、概念
营业税,是对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其收入征收的税。
劳务,分营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应税劳务,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营业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建筑业务分包给其他建筑企业,营业税问题
新《营业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不包括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也就是说,分包业务(不包括给个人、个体户),按总包减去分包,差额计算营业税。而且新《营业税条例》规定,总包单位不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各交各的,不过,需要拿到分包单位正式发票才能扣除。
不过,由于原营业税条例规定的总包单位要代扣代缴分包单位税款,习惯性使然,许多地税部门,为图方便,还是在让总包单位代扣代缴,改变现状、规范操作还是需要时间的。
(一)建筑业的营业额的确定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建筑业的营业额,为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全部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二)建筑业营业税税额的计算 工程价款是计算营业税税额必须首先确定的内容。 1.工程价款的组成内容。工程价款由下列四项内容组成: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预算单价计算的直接费,根据直接费数额和管理费取费标准计算的间接费,根据直接费、间接费和规定的标准计算的计划利润,根据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按国家规定的税金(费)标准计算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用公式表示为: 工程价款=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费) (1)直接费。是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造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直接耗用在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上各种费用的总和。直接费用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和其他直接费组成。 人工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的津贴及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 材料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按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量按相应机械台班费定额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安装费、拆迁及进出场费和定额所列的其他机械费。 其他直接费,是概预算定额分项规定以外发生的赞用。 (2)间接费。间接费也是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耗用在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上除直接费以外的费用总和。由施工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组成。 施工管理费。是管理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和行政工具用具使用费、利息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和施工队伍迁移费。 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劳动保护费,指国有企业由福利基金支出以外的按劳保条例规定的退休职工、离退休干部的费用和6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以及按照上述职工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还包括丧葬费和直系亲属抚恤费、丧葬补助费的直系亲属救济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指施工企业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施工队伍成建制(指公司、工程处或工区)的由原驻地调往另一地区(25公里以外),到另一个省、市、自治区承担工程任务而发生的一次性往返搬迁费。 (3)计划利润。是指为适应招标竞争的需要,促进施工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从1988年1月1日起,施工企业实行计划利润。利润率暂按工程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的百分比(国有企业为7%,集体企业为2.5%)计算。企业因此而增加的收入,应用于发展生产、增添技术设备。实行计划利润后,不再计取技术装备费。 (4)税金。具体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是工程造价的具体内容。参照上述这些内容,根据预算定额,逐一计算、审核,就能确定出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 2.应纳营业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没有劳务税这个税种,营业税是“营业税金及附加”
劳务税不是一个单独的税种吧~
Q5:个人所得税和劳务税有什么区别?我在苏州公司对工资中超过800的部分征收20%的劳务税合理吗?
如果你们从公司取得的收入做为工资入帐,那么相应的取得的餐补属于补贴类收入,也应该做为工资而不是劳务费收入入帐。同时,当月工资应该为800+800=1600元,并以此为基数计算个人所得税。按现行规定,工资1600以下,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或者,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按照劳务收入计算每月收入的,如果是这样,你们公司的税金计算没有错误,但是认定你们收入性质上有问题,你们属于长期雇佣关系,应该签订劳动就业合同,收入属于工资性质而不是劳务费性质。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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