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长期兼职人员工资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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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11种应税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项可能跟您的实际情况有关联。
您是在校学生,因为要读书,与企业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税率是20%。您以前勤工俭学兼职时,之前的企业可能是错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了您的个税,而现在的企业的扣缴方式才是正确的。
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明确: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工资薪金”的定义: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新闻、广播、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从个人经济收入的来源看,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所得何区别是:工资薪金的范围与外延要窄些,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外延要广些。即劳务报酬包含工资薪金,工资薪金不完全包含劳务报酬。
其关系如下图。大圆圈代表劳务报酬,圆圈内的正方形代表工资薪金。
Q2:兼职该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兼职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见下表)
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
扩展资料
兼职所得中的特别项目: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按照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来划分,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①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②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
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演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算纳税;演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月计算纳税。
演员取得的报酬中,要规定上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报酬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Q3: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
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以下是本人的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临时工薪水归属于"薪水"或是"劳务报酬所得"?
(1)按月一切正常发工资的,"是不是员工"挑选"是",填好一切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表格;
(2)不按月发工资或是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是不是员工"挑选"否",填好劳务报酬所得表格。
它是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关键区别规格。既然这样,说白了临时工"薪水",实际上 归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理应依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收代缴本人所得税。
(二)居民个人获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所得、特许权服务费所得,一并作为"综合性所得",按缴税本年度分类汇总本人所得税。
(三)有关难题:付款临时工薪水必须代收代缴本人所得税吗?它是不容置疑的。
推行本人所得税全体人员全额的缴纳申请的应纳税额所得包含薪水、薪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所得、特许权服务费所得、贷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资产租用所得、资产出让所得、不经意所得、经国务院办公厅行政机关明确缴税的别的所得。
因而,若向本人付款以上账款,理应依规执行代收代缴本人所得税责任。
二、临时工薪水
(一)临时工薪水也是"薪水"
现行政策根据:临时工薪水列入工资薪金所得开支。
(二)并不是所得税应纳税额新项目
企业或是个体户聘请的职工为本企业或是雇主给予获得薪水的服务项目,归属于非生产经营,并不是"有偿服务给予服务项目、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摊销或是房产",不属于所得税征缴范畴。
有关难题:派发员工工资,应用哪些会计原始凭证入账才可以抵扣?
包含薪水分派计划方案、工资结算单(工资条)、金融机构票据、企业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本人所得税缴纳状况及其个人社保组织 盖公章的社保名册清册。
税款计算中,员工工资奖励金是不是列入本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则是测算企业所得税抵扣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临时工薪酬解决
员工,就是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工作人员,含全职的、做兼职和临时性员工,也包含虽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企业宣布任职的工作人员。
实际来讲,员工包含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工作人员,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企业宣布任职的工作人员,及其虽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由其宣布任职、但向企业所给予服务项目与员工所给予服务项目相近的工作人员。
因而,临时工薪水理应列入员工薪酬核算,而与宣布员工一样。临时工社保缴费也确立了
好多人存有一个错误观念,便是企业聘请的临时工不用缴纳社保,这一了解是不正确的,临时工存有很多种多样状况,必须深入分析。
状况一:企业与临时工归属于聘请劳务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
1.存有具体雇佣关系签署了劳动合同;
2.按月按时付款酬劳。
企业必须依照"工资薪金所得"给临时工派发酬劳,与此同时必须帮临时工代收代缴个人社保及其个人所得税。
状况二:企业与临时工不会有雇佣劳动关联
1.不会有具体雇佣关系;
2.没有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
3.仅仅给予有时候或按次给予的劳务公司,并按次付款酬劳。
这类状况就应当依照业务费解决。
业务费尽管也是人力花费,可是和薪水薪资分离。业务费的额度是不当作福利费用、员工教育投入和工会经费的数量的。接纳劳务公司的企业不用为提供劳务的人给予个人社保。
这类职工提供劳务必须去税务局代开票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本人所得税依照劳务报酬所得测算缴纳。
合理合法为临时工代收代缴所得税、个人社保,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税款风险性!
在社保入税以前,总找到一些解决的对策与对策,一些不缺"筹备"计划方案应时而生。企业千万不要铤而走险!
1、用"非全日制"替代"全日制教育"劳动力,避开个人社保,有风险性!
业务流程叙述:
企业在运营全过程中,在所难免采用一些流通性较为大的职工,如:保安人员、保洁服务、驾驶员等,因为流通性大,一部分企业在所难免发生不愿意为职工选购个人社保的情况。
去年1月1日逐渐社保入税,针对这类种类的职工,企业老想避开掉个人社保,有一些企业想根据用"非全日制"替代流通性很大的"全日制教育"劳动力,来避开社保缴费,企业选用这类方法避开个人社保,也得留意风险性。
风险评估:
1)从业非全日制工作中的劳动者理应参与基本上社会养老保险,正常情况下参考个体户的缴纳社保方法实行。
2)从业非全日制工作中的劳动者能够以个人信息参与基本上医保,并依照工资待遇水准与缴费水准相挂钩的标准,享有相对应的基本上医保工资待遇。
3)用人公司理应依照国家相关要求为创建劳务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险费。
假如将"全日制教育"职工依照"非全日制"劳动力解决,企业还会继续遭遇职工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的风险性。
2、更改职工真实身份,让"宣布职工"变为"临时工",有风险性!
一些独特的领域,在劳动力方式上,在所难免发生流通性大、成本增加、技术性劣等状况,如:酒店行业的保洁服务工作人员、餐饮业的服务项目工作人员、物业管理公司的保洁服务工作人员等,
针对这种独特工作人员,一部分企业免不了也有一些不愿意为职工选购个人社保,想根据临时工来避开社保缴费,企业选用这类方法避开个人社保,也得留意风险性。
依据劳办法第一条要求,有关是不是还保存"临时工"的说法难题。《劳动法》实施后,全部用人公司与员工全方位推行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各种员工在用人公司具有的支配权是公平的。
因而,以往实际意义上相对性于合同工来讲的临时工名字早已荡然无存。用人公司如在暂时性职位上劳动力,理应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并依规为其创建各种各样社保,使其具有相关的薪资福利,但在劳动合同限期上能够有所区别。
所以说,想根据临时工来避开个人社保,也是没有很有可能。
3、给财会人员的2点提示!
(1)如今早已没了临时工和合同工之分,仅有全日制教育和非全日制、进行一定工作目标劳动力之分,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钟点工)无需为其缴纳社保之外,其他劳动力形企业依规都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确保享有劳动合同法要求的其他工资待遇。
(2)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要求,用人公司未依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劳动者能够消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要求,劳动者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八条要求消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公司理应向劳动者付款经济补偿金。
用人公司不可以简易地觉得,但凡劳动者明确提出离职的,就无需付款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我的详细介绍,希望看完对你有所帮助、
Q4:兼职律师按工资还是劳务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Q5:如何界定临工工资与劳务报酬
不管是临工也好,长工也好,但是首先你要确定那个岗位是不是临工岗位。劳务报酬是他付出劳务,是承包形式,临工是你聘用形式
1、职工工资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个人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具体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例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等的价款。
3、坐支现金:收到现金以后不往银行存,直接从收到的现金中开支。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4、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汇出款项时,须外埠存款填列汇款委托书,加盖“采购资金”字样。除采购员差旅费可以支取少量现金外,一律转账,该采购专户只付不收。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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