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劳务报酬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操作(劳务报酬税率)

支付劳务报酬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操作(劳务报酬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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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企业聘用的临时工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如果受雇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企业支付给临时工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申报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单位支付临时工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申报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税发〔1994〕89号文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建议纳税人请主管税务机关界定。

Q2:支付个人劳务费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年第362号)规定: “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境内个人提供劳务,目前并不在营业税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范围内,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没有规定前,支付个人劳务费的单位和个人,并不是营业税法规规定的法定扣缴义务人,但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委托支付个人劳务费的单位代征税款。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第八条规定,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第十七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六款第3项规定,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同意你单位的观点,我也感觉不应该代扣代缴营业税和附加税费,你公司是雇佣个人提供劳务,对方收入为个人劳务收入,而非企业营业收入,只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Q3:劳务报酬税率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800元税费;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税率为20% 。

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扩展资料:

劳务报酬通常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

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一、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二、“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有关规定

三、例:假设王某一次取得收入25000元,适用税率是多少?所得是25000*(1-20)=20000,还没有超过20000元,适用税率为20%。

假设王某一次取得收入25001.25元,适用税率是多少?所得是25001.25*(1-20%)=20001元,适用税率为30%。是全部所得适用30%吗?不是。只是所得超过2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0%。

25001.25*(1-20%)*30%-2000=20001*30%-2000=4000.3

或 20000*20%+1*30%=4000.3

四、你的收入额是1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是12000*(1-20%)=96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2000*(1-20)*20%=1920元

五、明确几个概念,

收入额1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0%)=9600——应纳税额12000*(1-20%)=9600*20%=1920

六、为什么其中的20%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是国家给纳税人的生计费用,对于生计费用是免税的。就认为其中的20%,作为生计费用,不管你的劳务报酬是多少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在百度中搜一下小蜜蜂劳务费,网页上有正算和反算的excel计算公式下载

个人劳务报酬去税务局开票,主要涉及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增值税为3%,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加起来等于增值税的12%,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为超额累进税率,超过800元的部分才开始征税。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1-20%)*20%

(3)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Q4:企业支付劳务费有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吗

有的!对方是个人要代扣代缴,对方是个体户则不用!如果不代扣代缴的话,被税务局查到要受到应代扣代缴金额一半至三倍的罚款!

能帮忙代扣代缴 但没有义务一定要

Q5:税法:请问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是否扣除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是核算所有的收入,所以劳务报酬是不能扣除的

劳务报酬所得因其一般具有不固定、不经常性,不便于按月计算,所以,规定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同一项目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这个数以一次性收入,只不过是分两次支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