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税务局派遣工该不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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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国税局劳务派遣工作靠谱吗
劳务派遣是没有正规编制的,待遇上可能也会存在差异性,工作是不稳定的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Q2:税务局派遣工该不该继续
该
你好,按照税务局的规定,所有收入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当然也是要必须去税务购买发票,但若是你的消费者都没有向你们要发票,或者消费者没有投诉你们不开具发票,则不买也可以。
Q3:劳务派遣公司报税时向税务部门提供什么手续
搜一下:劳务派遣公司报税时向税务部门提供什么手续
劳务派遣是差额征税的,你可以到当地地税局咨询。
Q4:税务局的劳务派遣合同工是否可以和正式在编职工一样享受每年的工会福利
不一定,因为劳动关系的隶属不同,正式在编职工,劳动关系在税务局,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所以,给是人情,不给是道理
也许是的。
Q5:如何理解劳务派遣,税务上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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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经营模式,一般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的用工形式。
那么如何理解劳务派遣呢?
第一点,这里需要提到一个误区,就是大家可能觉得劳务派遣就可以避免缴纳社保,其实建筑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与企业自有用工一样,是需要承担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的,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六十三条里说的很清楚。
第二点,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 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第三点,劳务派遣人员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任职。
临时性一般是指工作时间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依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所以,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收取的全部价款,依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全额开具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按照差额征税的方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只能对差额部分开具专用发票。
而在实践当中,劳务派遣公司由于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往往不会选择6%的一般计税方法,一般会选择差额征税。在差额征税执行中应当注意:
第一点、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纳税应具备经营劳务派遣的资质,同时,劳务派遣业务也要符合相关规定。
政策参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六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二点、差额纳税需要提供以下扣除凭证:
1、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按月为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清单。
2、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纳税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注明缴纳人员、缴纳金额、缴纳期间的明细表。
第三点、差额纳税是否在不同项目分别适用在实务中存在很大的争议,要以当地税局规定为准
财税〔2016〕47号并没有明确是否可以分项目选择计税方式,但各地税局有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口径差别比较大:以四川税务、安徽税务为代表认为:不能分不同的服务对象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而陕西税务、广州税务则支持分不同的服务对象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
第四点、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同样适用差额吗?
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其承揽的业务凡是以提供的工作量、工程量与用工单位统一结算价款的,不适用劳务派遣差额缴纳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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