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劳务报酬中的连续劳务和非连续劳务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全日制用工、劳动派遣用工的不同)

一般劳务报酬中的连续劳务和非连续劳务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全日制用工、劳动派遣用工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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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非全日制用工、全日制用工、劳动派遣用工的不同

1、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全日制用工:

就是那种订立劳动合同,按八小时工作制上班的那种,大部分都是全日制用工。

3、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用工涉及到三个主体,一是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二是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用工单位),三是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然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劳动者去用工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2:全日制员工与非全日制员工还有劳务派遣的区别

全日制职工是指以日计酬、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在5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劳动者。

非全日制职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职工。

劳务派遣指的是派遣机构派出员工到某企业工作,这些职工不属于该企业的人,属于派遣机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1、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3、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5、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6、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

7、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全日制劳动者

全日制用工指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在5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劳动者,须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指在同一用人单位一天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24小时用工模式,此关系可书面约定、亦可口头约定、口头解除

非全日制的劳务协议是不需要支付的。但是从你的行文看,是你单位的员工,那么你单位不但应该支付,并且还需要为其缴纳社保费。

劳务派遣指的是派遣机构派出员工到某企业工作,这些职工不属于该企业的人,属于派遣机构。

非全日制职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职工。

全日制职工是指以日计酬、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在5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劳动者。

Q3:谁知道全日制劳动合同一个是非劳务派遣,还有一个是劳务派遣两个有什么区别吗,急丫,在线等……

非劳务派遣的,就是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的,就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公司派你到用人单位工作,但你和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关系。

Q4:谁知道全日制劳动合同一个是非劳务派遣,还有一个是劳务派遣两个有什么区别吗,急丫,在线等……

非劳务派遣的,就是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的,就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公司派你到用人单位工作,但你和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关系。

Q5:支付宝其他非连续劳务报酬

是指一次性完成的劳务报酬,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而连续性劳务是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举个例子,张三为李四提供房屋建筑的设计图纸,设计图纸完工之时即为劳务结束之日,此工作不具有持续性,即为非持续性劳务。如果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例如个人兼职某报社的审稿劳务,稿子是永远也审不完的,审稿劳务会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这项劳务就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这种情况税法规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