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可以不缴纳社保吗?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否不办理社会保险?
内容导航:
Q1:劳务派遣工可以不缴社保吗
不可以,劳务派遣工也要缴纳社保。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还有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派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劳动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所以劳务公司一定要为劳务工缴纳社保。单位是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如果劳务公司不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保将被处罚。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单位不交社会保险又无法补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Q2:劳务合同不买社保合法吗
不合法,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第7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Q3: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
不合法,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不合法,应按本人工资缴纳。
Q4:签劳务合同不交社会保险违法吗
社会保险:国家推出的强制保险,你可以选择不保,但公司可以选择不录用你,因为你可以不保,但是他要付民事责任
Q5: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否不办理社会保险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不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社保,这是强制的。用人单位不缴纳,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这倒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了.我只能这样说,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肯定是错误的,你不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把以后的养老等社会保险交了,而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从2008年1月1日起,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