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和薪金的区别?工资与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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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区别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劳务报酬亦称“服务报酬”。指根据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提供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理服务的劳务时取得的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为企业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演出、表演、广告、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标准是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1、提供劳务方式区别。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最容易区别的就是是否本公司员工(个人理解)。因为如果是本单位员工,你也不好意思问公司要劳务报酬,本单位员工一般以工资薪金中的奖金发放到个人。
2、税收方面区别。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不是按9级个人所得税税率来计算,应该是按收入的20%征税。
工资薪金:按9级个人所得税税率征收。
3、举例
劳务报酬,比如你到外单位做演讲等,收个几万块钱,这种就是劳务报酬,但是如果是内部培训,那你就免费无偿或者是收点奖金。
以上就是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按工资薪金征税,按月征收;如果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按劳务报酬征税,按次征收
实际上很多事看员工是否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就按工资薪金,临时工就按劳务报酬
相比,工资薪金具有持续性,劳务报酬没有长期的持续性
Q2:如何确定是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主要区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而劳务报酬所得不存在任职或者受雇。
Q3:工资薪金和劳务收入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两个扣税方式差距这么大?
有区别的,劳务收入扣税较多,按20%扣的,我感觉不合理,工资薪金扣税是按国家正规的扣,一般上派遣工是按照劳务收入扣税的。
Q4:工资和报酬有什么区别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提供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理服务的劳务时取得的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Q5:工资与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为企业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演出、表演、广告、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标准是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解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文的规定,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工资、薪金所得,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所得。 2、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个人从事的劳务作为独立个人劳务,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其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假期工资等方面不享受单位员工待遇; (2)其从事劳务服务所取得的劳务报酬,是按相对的小时、周、月或一次性计算支付; (3)其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有限的,并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 (4)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所相应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