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劳务派遣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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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到当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办理。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派遣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工作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文本;劳务派遣单位内控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及其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文本;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Q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派遣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工作人员的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Q3: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劳务派遣作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地促进就业,提高就业率,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的资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劳务派遣协议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Q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坐标 :苏州
注册公司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的申请材料,到人社局进行申请
2.人社局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下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存在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改,如果材料不齐全,人社局会当场告知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材料。
3.下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会有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评估,考察场地是否规范等等。
4.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人社局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规定没也会下发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二、劳务派遣证办理所需材料:
1.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5.经常场所使用证明和开展业务的相适应设备设施
6.公司营业执照或者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及劳务派遣协议
8.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Q5: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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