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钢 厂房?作为八局的一个劳务派遣工是否有可能转正 福利待遇是不是和正式员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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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作为八局的一个劳务派遣工是否有可能转正 福利待遇是不是和正式员工一样
工资待遇应该和正式工有差别,五险一金要看你签合同之前谈的情况了。
你好!
估计不能,你还是回来算哒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Q2:北京顺义劳务派遣公司有哪些
华奥弘盛劳务派遣公司——为顺义区提供劳务服务
1.根据用工单位要求,代办招工招聘(包括发布招工招聘信息、提供招聘场所),承办报名、面试、考核等相关事宜;
2.为新招聘的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负责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并管理人事档案;
3.代缴各项社会保险,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调入、调出、转移和接续手续;
4.代发工资,代缴住房公积金;
5.派遣员工符合失业、工伤以及女工生育保险应享受的待遇时,派遣中心为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6.为派遣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7.为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派遣员工及人才储备人员代缴社会保险、保管档案、推荐就业岗位;
8.为派遣员工的人事管理、职称学历管理、组织人事关系的转接等开具有关证明、根据档案记载出具政审材料;
9.向用工单位提供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咨询、宣传和指导;
10.劳务外包 。(可批量提供一线操作工和普工)
---------------批量人才输送,仓储物流,生产制造业
到网上查嘛,有好几个呢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Q3:劳务派遣公司拖欠工资问题
若用工单位合法使用派遣人员的,且没有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情况下,用工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Q4:本人由劳务公司派遣到钢铁厂工作十年,工资也是由劳务公司结算,当初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未规定为我购买五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该劳务派遣公司补交社保费。
可以
应该不可以,因为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购买五险,所以不能求偿,只能求偿合同范围内的应得利益
正常情况,如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则无赔偿或补偿。
Q5: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上班坑吗?要注意什么?
劳务派遣的存在,实际上就是给用人单位创造了一个逃避社会责任,公然对抗“劳动法“的阴暗地带。
跟旧社会制度下的黑心地主、资本家,没有任何区别。与我国社会性质和制度,及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益,背道而驰。
尤其是在央企和国有企业,这种现象的存在,更加损害了政府形象和企业的声誉。令人厌恶和不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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