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劳务派遣者工伤怎么计算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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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者工伤怎么计算赔偿金
1、按照合同履行地的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3、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第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1、由用人单位或您自身向工伤保险申报工伤;2、如工伤保险认定您属于工伤,将为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是否构成伤残,并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相应费用;3、工伤治疗完毕回到工作岗位后,您可以选择是否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如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您可以向您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Q2:我是劳务公司派遣员工,受了工伤,请问 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赔偿,停工留薪工资、医药费、护理费、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大致这么些。
不同地区做法不同,这个仅供参考。
只要签订合同和正式工一样待遇,工伤保险,有伤残鉴定可要求赔偿其他补助
根据地方工伤鉴定 出来的报告赔偿 可向公司申请工伤鉴定 公司拒绝的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投诉 具体赔偿询问当地
Q3:劳务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Q4:在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外来的风险受到伤害应由谁来负责赔偿,并分析原因
我也是广金的。。。同求呀,要怎么分析。这是我找的答案,你看看,不要全部抄呀,要不大家的答案就都一样了。
劳务派遣作为连接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桥梁,以其灵活、便捷、多元的用工形式,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但是,由于劳务派遣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即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相分离,容易造成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上的责任难以界定、划分。对此,为了突出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则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规定,虽然解决了二者对外赔偿的推诿、扯皮问题,使劳动者获得损害赔偿的目的不至于落空,但二者对内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却又成了一个难点。为了搞清楚这一问题,有必要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入手,进行分析、阐述。
(三)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赔偿的责任承担
对于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事故后,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尽管在实务操作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费都是由用工单位负担并以用人单位的名义缴纳的,但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业已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是顺理成章的。至于在工伤保险赔偿范围之外的其它费用,如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5-10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为处理工伤事故而发生的接待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少赔偿责任?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则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从实际处理的结果来看,对法律未明确规定的费用,考虑到工伤劳动者及其亲属的实际困难,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一般都给予人性化的处理,真正不予解决的很少。好在不少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正是看到了工伤赔偿上的成本之高、责任之大、难度之艰,于是,除了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之外,还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险,这样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可以做到赔偿“零成本”,即用人单位可以不用再额外拿出资金用于赔偿,这无疑值得推广借鉴。
按照法律规定,因劳动者的工伤赔偿问题在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达不成共识的情况下,首先应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然后再由实际用工的用工单位作为第二责任主体的顺序,或者将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作为同一顺序来负责处理,如果二者推诿扯皮,则作为劳动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即其既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也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民事侵权赔偿,即民间所称的“双份赔偿”。法律上对于劳动者是否有权取得“双份赔偿”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仅做了一般的原则性规定,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确实也支持了劳动者的双份赔偿请求。从用工单位的角度来讲,为了避免额外再承担赔偿责任,应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的赔偿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一道作为共同的赔偿主体,与劳动者或其家属进行谈判、签订三方调解协议或参加诉讼,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用工单位的责任。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劳动者如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引起的工伤赔偿问题,则与用工单位无关,由用人单位或肇事车主负责赔偿、解决。
工伤职工如向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主张连带赔偿责任的,二者在向工伤职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后,其双方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其解决方式,一是可以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来加以明确约定;二是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做出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基础上来加以划分。
工伤具有无因性,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受伤,就应当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派遣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你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倘若派遣公司不愿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派遣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劳动者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倘若派遣公司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话,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医疗费应由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负责,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规定,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两家分担赔偿的。
你好,我是西北政法大学的武卓杰,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以下我用我的所学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外来的风险受到伤害应由用工单位赔偿。劳动法有相关规定!
广金的?哈哈……同求答案~
Q5: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怎么办,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合法的劳务派遣的话,发生工伤后由派遣单位向社保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由派遣单位承担;违法劳务派遣的话,依法应由社保部门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由社保部门承担,其余待遇由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经批准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护理费、评残确认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等。
你和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别的不用管,即找他。
派遣公司和你们厂是合同关系,有什么问题让他们自己去想。你就找派遣公司就好了。买没买社保没关系的,他们必须赔的。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工伤待遇:1医疗费用,2停工留薪工资,3护理费,4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必须解除劳动关系),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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