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形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派遣工能成为非全日制用工吗)

用工形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派遣工能成为非全日制用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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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劳动关系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30小时的用工形式。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6.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档案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

非全日制用工只需购买工伤险一种哦,如果发生工伤,与全日制用工的员工待遇相同。对于工伤待遇是不可以约定的;由于无需购买其他保险,故在工资中无需体现。

  1、兼职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关于“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实施活动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乙方主要工作职责是:_________安装及甲方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乙方主要工作方式:根据甲方的时间安排,在乙方无合理客观原因的情况下必须随叫随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必须保证遵守以下几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作,并对由以下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留追诉权利

  (一)在任何时候不得影响甲方的声誉,不得利用甲方公司名义进行与甲方业务不相关的业务活动;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不得与甲方同类型的其他公司进行业务性质相类似的活动;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护好设备安全,防止设备损伤。

  四、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甲方给乙方提供以下的报酬

  (一)项目提成: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其他福利:提供出差住宿补贴,提供相关业务的通讯费用报销,提供工作餐补贴;

  (三)提成在项目完成统一核算后的当月发放。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可以续签本协议。

  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乙方应持证上岗。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每周星期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元。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Q2: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以非全日制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答: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Q3:劳动合同法主要包括哪三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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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公布施行后,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甚至有的认为在走回头路。为了消除误解,实施条例将分散在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中可以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情形归纳起来作了集中规定,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实际上这些都是散见在劳动合同法的,为了消除社会误解我们集中起来做了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完全一致。这样规定,澄清了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的误解。

二是对劳务派遣作了具体规定。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规避劳动合同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施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是对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社会上存在着意见分歧。按照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不同性质,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的工作加班时间.补偿的办法.以及工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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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

Q4:2016年劳务派遣何去何从

我个人认为到2016年劳务派遣有三种可能的出路,1、辞退,直到符合三性和10%的比例;2、派遣员工转正,直到符合三性和10%的比例;3、将劳务派遣合同转为服务外包合同,即员工不是被派遣过去,而是派遣公司为企业提供服务,而提供服务的具体实施人是劳派公司的员工。我个人认为第三种可能性最大。

我就是第三种,名义上是把活外包了,实质上还是跟劳务派遣,一个性质,丝毫没有变化

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的待遇差距是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最大安全事故隐患,从长远发展来看,不利于用工单位的长治久安。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劳务派遣用工过渡期将于2016年2月底结束。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有一些单位存在等待观望、行动迟缓的现象。《通知》要求,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必须制定调整用工方案,确保在过渡期结束时降至规定比例。同时将调整用工方案报受管辖的人社部门备案。过渡期结束后超规定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到1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此外,劳务派遣单位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可以派遣其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临时性岗位工作,但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Q5:派遣工能成为非全日制用工吗

派遣工不能成为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