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的被告应该是谁?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的被告应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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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在单位里上班。劳务合同是给单位请的。但是单位把我们的名单都挂在劳务派遣单位。遇到纠纷找谁?

这种情况很普遍,也是目前大多数单位采取的方式。

遇到纠纷时,如果和单位有关联,直接找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和代理(派遣)单位有关联,让单位出面协商解决。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请位律师帮助你。

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都找

找单位就可以了,或者实在不放心就把能找到了都告了

Q2:出现劳务纠纷了,依据什么法处理案件,也是走仲裁或诉讼吗?注:是劳务纠纷,不是劳动纠纷,谢+

劳务纠纷实质是劳务合同纠纷,依据合同法解决。注意与劳动争议相区分。

你好,是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望采纳!

Q3:劳务纠纷该找什么部门

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如果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一般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也相对简单;如果监察部门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一般会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正式立案开庭处理;对于仲裁委员会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4: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的被告应该是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 劳动合同关系 。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由于这两种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适用的法律以及时效也各不相同。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对待。劳动者依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接受单位的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依据劳动力派遣合同起诉的案件为普通民商案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 仲裁前置程序 ,适用 劳动法规定 的60天仲裁时效,按照《企业 劳动争议处理 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进入诉讼阶段,由人民法院按照 民事诉讼程序 进行审理,并且审查仲裁程序和实体处理是否合法,依法做出裁决。对于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因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然后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实体上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做出裁决。人民法院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后,当事人 增加诉讼请求 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如何认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进而进行合并审理,就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而对该问题的不同理解,会导致不同的诉讼结果。不同诉讼结果则当然会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根据劳动法、 民事诉讼法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内容,对当事人增加的诉讼请求是否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进而合并审理,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必须是相同的当事人之间在同一诉讼中增加的诉讼请求; 2.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之间必须属于同类争议; 3.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Q5: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 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 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 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由于这两种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适用的法律以及时效也各不相同。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对待。 劳动者依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接受单位的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依据劳动力派遣合同起诉的案件为普通民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