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资账务处理?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工资账务处理?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导航:

Q1:什么是劳务派遣制度.和一般的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制度是企业规避劳动风险的一种做法,实际向你支付工资的还是你上班的工厂,只不过中间通过了一个劳务公司。只要你确信该工厂是合法的,这种操作方法与你本人,没有太多妨碍,可能会少获得一些福利。

Q2: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

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对象不同、管理对象不同、工作稳定性不同、劳动报酬不同、福利待遇不同。劳务派遣与传统的用工方式不一样,不是单位和劳动者一对一的关系。虽然法律规定了派遣工和正式工享受同样的待遇,但实践中,派遣工往往不如正式工,而且,用工单位还会随意解雇派遣工,也不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通常会把一些非核心、事务的岗位设计成派遣岗,目的是便于随时调整,企业面临的用工风险小,裁减人员很方便,也不影响声誉。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包括:

1、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对象不同。劳务派遣工一般都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而正式工是直接与所在国企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务派遣工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而正式工的合同都是长期的,可以安心干到退休。

2、管理对象不同。劳务派遣工的人事管理、招聘入职、辞退离职、工资发放、保险购买等等,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的;而正式工是由国企公司全部直接管理和办理的。

3、工作稳定性不同。劳务派遣工的性质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国企,从事辅助性、协助性、临时性的工作。虽然也有很多劳务派遣工从事的工作与正式工一样,但仍然是协助性质的。所以,当国企一旦不需要时,就会被辞退,随时会面临着被辞退的压力。而正式工则高枕无忧,不用考虑这个问题。

4、劳动报酬不同。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由国企公司转到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提取一定的管理费后,再发放给劳务派遣工,工资的基数、标准都要比正式工低一些;而正式工的工资在国企里是有着正常的增长机制的,且工资的基数、标准都要比劳务派遣工高不少,即使同工也不一定同酬的。

5、福利待遇不同。在个人劳动保险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是“五险”,正式工是“五险二金”;在节日企业发放福利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要比正式工少很多,有的甚至没有;在企业发放节日奖金、年终奖金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要比正式工少很多,有的甚至没有;在提供免费午餐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要自费,正式工全部免费,吃不完的还可以在指定超市购买所需生活物品;有的企业在每月发放生活实物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没有,而正式工月月都发。

Q3:我去了劳务派遣给我找到厂上班,为什么里面的员工都说到时发工资会少了很多钱,劝我不要做,是不是真的是

  • 准确的说,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而已,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然后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 保险交费档可能会有区别。工资的情况也要看具体公司,通常不会因为用工形式的区别,造成工资分配有差别,比如同样干相同的活,与用工单位签合同的就比劳务派遣合同的拿的多。如果都这样,那么这种用工形式就没多少人愿意,也不可能长期存在了

  • 建议你向用工单位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再做决定

Q4:请问劳务派遣公司能少发小时工工资吗?我在厂里做了三个月!与厂里签的合同是13块一个小时,我第一,二

详细阅读合同,合同上订的是I3元/每小时,厂里只发12.3元,这已违约,应按合同执行,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求得解。向也可向劳动人事局投诉。

跟厂里的财务说说去

是否合理,关键要搞清,派遣公司到底扣的是什么钱!

  一、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为派遣员工办理各种手续,收取必要的管理费用是很正常的;

  二、扣除的费用,到底是什么?以及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核准,这才是关键。

  如果劳务公司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那公司本身又如何生存呢?劳务公司不是政府机构,也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比如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手续,就是由劳务公司办理的,相关的费用,原则上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公积金目前并非是国家强制性的,但是社保却是,具体的标准各地都不一样。工资标准是地方政府对于当地所有企业实行的标准,任何企业均要遵守,劳务公司也不例外。加班工资也是根据企业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各地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没有固定的价格,并且和提供的服务项目有关,费用差别也很大。

劳务派遣合同 3分(内容丰富)

Q5:劳务派遣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吗

公司 不发工资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 劳务派遣单位 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向其按月支付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 劳动保障监察 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由法律经验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后,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 机构裁决 劳动人事争议 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即“一案一庭”,“一般案件可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案情复杂或集体争议案件则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在具体审理中, 劳动争议仲裁 一般需经过递交申请、审查受理、答辩通知、开庭通知、开庭审理和调解裁决六个环节。 与此同时,为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 的效率,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还设置了特殊程序,包括先行裁决、裁决先予执行、终局裁决制度。 据了解,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且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对该裁决不服的,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则不享有起诉权,只能在证实终局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前提下、在法定期限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终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