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出具的劳务派遣发票清单(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怎么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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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怎么开具
1、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在开票系统中开具,即打开防伪开票系统之后,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页面,在"名称"菜单一栏查询购货单位名称,然后双击,购货单位的详细资料就填写完整了(购货单位的详细资料是在“系统设置”事先设置好的),然后点击上面的“清单”,即跳出“销货清单填开”页面,开始输入商品名称一栏,全部输入完毕之后点击“退出”,先把发票打印出来,然后点击清单,这时就会跳出发票清单明细,点击打印,即可。
2、增值税应税货物是指商业销售行为和工业生产销售行为,应税劳务是指提供加工修理修配行为。
开具发票的时候的销售货单是这么说的,如果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的项目超过8项,那么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将无法容纳,那么税控系统将自动生成销货清单,在发票票面上将不再显示明细,而是汇总数据。所以这个时候开票方必须打印销货清单并给购买方。
所以不是必须开具的,当项目超过8个自动生成清单并必须给购买方。
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Q2:开发票 应税劳务清单可不可以自行打印
不可以
自行打印都是不合法的
应该在开票系统中与发票一起打印。
可以的,在开票时中间上方,点开清单,开具后就可以打印了。
Q3:这个劳务派遣发票怎么开啊!
财税(2003)16号第十二条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劳务公司的营业额实际就是按劳动力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即劳务公司的实际营业收入。
经税务局认定,可以领取发票的单位,可以直接开劳务派遣发票;不能领取发票的单位,需要去当地税务局代开。
代开时,要拿着税务登记证、付款证明或合同,经办人身份证等,带着应缴税款,去当地税务局开票即可
Q4:我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给我开了一张发票,明细是代缴社保和服务费,我要怎么做账
你好!借其他应付款-劳务派遣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劳务派遣公司
Q5:增值税劳务清单(开票明细)怎么开呢?
点击开票系统,先写附明细,然后点击清单,逐项填列,最后保存关闭清单,FA票就自动形成了,保存,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