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废止(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废止(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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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有哪些规定?

劳务派遣工就是原单位的临时工,用人单位为逃避劳动法的某些义务而演变出来的“新名词”。

Q2: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重点内容如下: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Q3:请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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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遣员工不得超过企业总人数的10%2.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岗位上工作。

Q4:问高校用工适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吗

适合。但对主要从用工范围以及用工比例、同工同酬有限制。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最新规定》

第二章 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所以由此可以总结出:

高校劳务派遣需要控制适合比例,(企业比例不占10%),

岗位:可用于一些非全日制的工作,临时或者兼职或者后勤工作。

工资待遇会比正式工会低,可作为高校学生进入企业的衔接桥梁。

需要在同工同酬的问题上保证高校学生的合理权利。

Q5: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务派遣新规定主要就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程序、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对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加以明确。当前劳务派遣的新规定主要集中于民法典,即对劳动派遣的相关侵权责任进行了规制和保护。即在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而对于劳务派遣中的侵权,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并享有追偿权。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拓展资料: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