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工伤都由哪方承担赔偿(劳务派遣员工工伤处理应该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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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派遣员工工伤要赔偿吗,工伤保险如何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Q2: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谁负责
实行劳务派遣,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简单地说“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是劳务派遣的特殊形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Q3:劳务派遣中的工伤
虽然劳务派遣单位还没买工伤保险,你这个也完全可以依照工作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作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Q4:劳务派遣在工伤期间的赔偿问题
1.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工作时造成的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2.在有医院开具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务工费等等,我能拿到么,找谁拿”-----能拿到,找用人单位拿。
2.“现在还在单位上班,没有辞职,那过了几年或者十几年后不在单位干了,我能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吗”----只要有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九级伤残鉴定证明,再过几年或者十几年后不在单位干了,一样能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3.“单位报了工伤保险了,还可以报意外伤害险么,能报的话,怎么报的”----报了工伤保险,还可以报意外伤害险。劳动部门要原件,保险公司要复印件。
第一 需要补偿
第二 可以按照合同和协商一致原则 来确定 毕竟为公司做了贡献了
第三 具体费用和原则可以找相关社会保险中心确定后在制定 电话12333
第四 建议上份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和提高
第五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新年快乐
Q5:劳务派遣员工工伤处理应该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公司必须承担为她办理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如若其未能依法履行,自然也就必须承担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的责任。
如果您的第一次补偿已经拿到手了,您的第二、第三笔补偿金就应该可以申请。
十级补偿标准为;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工作人员说没有政策,可以理解为2012年你工作所在地的社平工资还没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