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财政部?怎样对劳务派遣进行规范式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财政部?怎样对劳务派遣进行规范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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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对劳务外包派遣人员如何管理

用工企业应充分、正确理解相关法律对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所负的责任和义务

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加强对劳务派遣工的管理

如加强对派遣工的关注、关注他们的工作条件、工作情绪与工作知觉,并且提供有效的激励,同时进行有效的考核。

用工单位有必要专门针对受派遣员工制定不同的激励措施和考核办法,考核要能区分绩效的优劣,并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对绩效好的劳务派遣工提供将其转化为企业正式员工的奖励,而对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工则根据派遣协议退回派遣机构

劳务外包准入:

1 劳务外包单位需有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 特种作业人员须有特种作业资质证书并保持有效。

3 相关管理人员需有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及岗位资格证。

4 对劳务分包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定,确定合格劳务分包。

5 定期进行考核。

Q2:劳务派遣有哪些规定

劳务派遣规定如下: 一、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Q3:怎样对劳务派遣进行规范式管理

首先,要明确规定劳务派遣的范围。

企事业单位用工,应以直接招聘录用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建立一支基本职工队伍为主,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因此,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务型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明确规定派遣的范围。如外地企业进入当地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或当地未注册机构的所需用工,因其不具法人资格而不能直接招用工,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所以要由劳务型公司派遣劳务人员供其使用。再如,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需使用编外人员,也可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

其次,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劳务型企业,应与招聘录用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明确作为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及工种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及工资支付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等,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关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证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手续。劳务型公司在进行劳务派遣时,还必须与企事业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依法建立劳务派遣与使用关系,明确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标准,以及社会保险费结付标准和缴纳办法。可以说,劳务型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是依法规范用工、避免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

再次,要做好对劳务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劳务型公司不能只管收费,还应认真履行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和义务,主动按月与用人单位核对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和考勤、工作业绩考核等资料,并将用人单位反馈的原始资料保存备案,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作为用人单位,不能只管用人,要求劳务人员提供劳务,而应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劳务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进行岗位培训,做思想教育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按月将所使用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结转和考勤、业绩等资料反馈给劳务型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可以由劳务型企业按月足额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可以由劳务型企业与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约定,由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和代扣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代扣的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划转给劳务派遣企业,并将约定内容书面告知劳动者;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劳动者义务的,由劳务型企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通过劳务型公司与用人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使劳务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要加强对劳务派遣的执法监察。

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型公司派遣劳务人员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的执法监察,重点是监督检查劳务型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为劳务人员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的情况。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劳务派遣政策规定的劳务型公司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以确保劳务派遣和使用劳务人员行为的规范化,确保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落实 用工计划、统一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统一劳务派遣机构、统一劳务派遣用工薪酬标准和统一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方式等"五统一"的思路

可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希望对你有帮助

Q4:急求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对劳务派遣员工制定了系列规定:

1、员工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调遣。

3、员工被客户单位退回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自身状况,安排到其他客户单位工作或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变更劳动合同,本公司有权中止劳动合同,待培训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4、员工因违反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被退回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和劳务员工的劳动合同。

5、因客户单位的原因与劳务派遣员工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本公司和用人单位及劳务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6、劳务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Q5: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专业知识以及实际情况制定出最合理的方法,执行到位每个细节都很重要。中达咨询就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总则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劳务派遣工的管理,理顺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提高用工效率,防止无效用工,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原则

1、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需要的原则。

2、节约用工原则。

3、以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急、难、险、重等工作任务为主的原则。

4、谁用工、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5、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和使用派遣工。

使用范围

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需要装卸、搬运、土建(含石工、泥工、木工)和突击性工作任务等。

二、派遣工用工的报批程序

各用工单位实行周计划申报制度,务必于每周五编制下周用工计划,按照生产(维修)、供销、后勤三条线归口管理,首先分别由分管生产(维修)、供销、后勤的公司领导审批后报维修中心,维修中心汇总后按审批计划分配和使用派遣工。凡一个项目一次性用工量达10人及以上的,事前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凡因生产工作需要急需使用派遣工而又无用工计划的,事后2小时之内必须向分管领导补报紧急用工申请。各用工单位在派遣工完成工作任务后要及时将派遣工退回维修中心。

各用工单位涉及技改、安全整改等项目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职能部门(技术质量处、生产安全处)审定,并由其出具书面技改通知书(含设计文件)或安全整改通知书(含设计文件)下达维修中心,维修中心按通知书实施。

计划派遣工用工报表要填写用工事由、计划起止时间、计划用工量、预计费用额度等事项;用工结束后要填写实际派遣工用工报表,报表须注明实际用工量、实际用工时间、实际费用额度等,并按报批程序审核和结算。用工单位(班组

或个人)必须对用工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三、劳务合同的签订和派遣工报酬

劳务合同的签订

人文处代表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提供方签订劳务

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劳务合同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同时要详细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劳务提供方要对派遣工进行必要的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派遣工的报酬

派遣工的报酬原则上实行计件制或按相关定额标准进行核算,由人文处会同维修中心确定计件标准并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确实无法明确计件的工作按相关定额标准进行核算,其核算的费用由人文处会同技术质量处、维修中心与劳务提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并在劳务合同中明确。

派遣工报酬的支付

每月或劳务结束后,维修中心与劳务提供方结算费用。由维修中心填写费用结算原始凭证并附派遣工用工报表按月度汇总后分生产(维修)、供销、后勤三类分别报人文处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最后交由财务处核实支付。

四、管理职责

人文处的管理职责

1、负责与劳务提供方签订劳务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2、负责相关单位年度派遣工费用的核定和月度实际派遣工费用的审核。

3、负责对公司派遣工使用的监管工作。

财务处的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月度实际派遣工费用的稽核。

2、负责公司月度实际派遣工费用的支付。

维修中心的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派遣工使用计划的初审、汇总工作。

2、负责公司派遣工的日常管理和调配工作,并检查、监督各用工单位的使用情况。

3、配合技术质量处做好收方计件项目的验收工作。

4、负责公司派遣工管理工作中各种报表的编制、核实、汇总、上报、保存等工作。

5、负责将派遣工用工费用相关报表通报用工单位确认。

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1、负责本单位派遣工使用计划的申报及实际用工量的确认。

2、负责派遣工在本单位使用时的管理工作,对工作质量、效率和安全负责。

3、参与本单位收方计件项目的验收工作。

技术质量处的管理职责

1、负责对维修中心套用定额及标准的审核。

2、负责对公司各单位、部门有关技改、整改项目的正

确审定及出具相应的设计文件。

3、负责牵头组织对公司收方计件项目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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