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办理退休的条件(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需要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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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申办条件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申办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专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办理程序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如果想知道更多关于劳务派遣资质的问题可以咨询-汇-域-国-际,进行详细的了解,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你!
Q2:深圳注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的条件?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不低于100平);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需要验资);
8.消防报备(物业处)。
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3、经营场场所的使用证明;
4、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消防报备。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书
2、符合批准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3、材料受理,对申请材料是否符copy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查
4、审查后,对受理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5、符合办理条件,核发下证
Q3:如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一、以深圳市为例,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二、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一年度审计财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供房产证明)等。
三、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线下办理流程
Q4:深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呢
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区、 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商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料。
2、受理深圳派出所劳务派遣。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对符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形式法定的申请人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能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发出“不予受理通书”。申请人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并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可以出具《材料补充通知书》。深圳注册劳务公司安许。
3、审核
审核通过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调查,出具现场检查清单,并作出初步审结论;决策人员在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审核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不予批准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非行政许可决定书》。
Q5: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需要哪些流程
一、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二、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当天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四、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五、制证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六、送达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扩展资料:
受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准予行政许可。 申请不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准予行政许可。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