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资个税怎么算?急急急!请问劳动局管不管这事?

兼职工资个税怎么算?急急急!请问劳动局管不管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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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在外兼职后,领不到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吗

当然是可以的了

毕竟,劳动局就是专门管理这样的事情的地方

你直接去劳动局去投递就可以了

用人单位也是给自己找麻烦,人既然干活了就应该按照规定发给报酬,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建议还是跟领导协商解决,投诉了也不一定能有好的结果。满意别忘采纳。

Q2:非单位工作时间期间做兼职,公司知道后要扣除一个月工资,这样合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公司内部是否有制度规定不能兼职或兼职要扣罚工资?你是否知晓该规定?如果有制度且你知晓,个人认为合法。

劳动法规定员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八小时之外要付加班费。没有职工是否兼职的硬性规定。你们公司的规定属于内部规章,原因恐怕是怕职工在外面兼职会影响到在公司的工作效率。从法律角度他们是无权干涉你8小时以外的正当行为的。

如果有在单位签订合同就合法,因为一般合同上都不允许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还去别的地方兼职。具体扣一个月工资,具体看一下合同。

Q3:兼职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关键看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分析如下:

兼职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

第一类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一些用人单位需要一些技术、信息的专家式或专业类的服务,这类服务可以是现场技术指导的,也可以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咨询服务。例如:公司外聘的销售顾问、法律顾问、技术顾问、游戏测试顾问等。这种顾问式兼职的主要特点在于:双方系平等的民事合作,双方按照签订的顾问合同来履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具有随机性,用人单位在这里购买的不是劳动力而是服务。

第二类主要是指劳动者与一家用人单位存在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为第二家用人单位提供每天不超过8小时的非正常全日制劳动,或者利用周末时间为第二家用人单位提供两天非全日制或全日制的劳动。第二类兼职建立在一个基本的事实上,即劳动者每天能够提供劳动的时间是有限的。

第三类主要指一些特殊情形下的兼职,即劳动者因为特殊情形的出现,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是不再提供劳动,因此,有时间和精力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这些特殊情形主要包括:待岗、内退、病退、停薪留职、原单位停产、减产放假期间。

从劳动关系的特性来说,劳动关系的建立基础是用人单位通过购买劳动力,通过对整个劳动过程的管理来实现,即劳动关系的两个特点:建立基础是劳动力,实现过程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过程。

在这样的前提下,第一类情形中顾问式的兼职服务,建立的基础是服务而不是直接劳动力,在服务过程中劳动者存在自主性,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这类兼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只能建立民事合同关系。

对于第二类情形,包括三种情况: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每天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的非正常全日制用工;每周周末或固定的时间两天左右的全日制用工。这类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特殊的劳动关系,特殊点就在于工作时间,但是,无论怎么特殊其本质仍然属于劳动关系。

对于第三类,劳动者尽管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却因特殊情形的出现,而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与第三方当然建立劳动关系。

Q4:拖欠工资 劳动局管吗

属于劳动局的职责范围,可以去反应。如果不成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劳监部门投诉,也可以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这两个部门都在劳动局。

拖工资么,如果是公司拖延,就能公司内正常渠道,层层申报,或难办找劳动局协办;特殊点在如黑心老板,包工头,个体户,亲戚家,无劳动合同的,就比较麻烦,欠得多就直接告上法庭,欠少就拿物相抵,或去另讨说法。

去找 你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

Q5:急急急!请问劳动局管不管这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根据你说诉,用人单位已经违反规定,设诉当地劳动监察部门

只要是厂家,劳动局都会管。

厂里还有没满18的?那就更恭喜你了。

你可以对你们厂长说,如果不批,你就向媒体揭露他私自雇佣未成年员工。

一般老板害怕事情闹大,都会私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