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劳务合同(什么是劳务合同?)

临时用工劳务合同(什么是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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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合同性质、合同目的、法律干预程度等都有区别。具体相关内容可以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该机构周旭亮、任战敏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导师 ",专业度值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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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劳务合同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北京冠领的周旭亮主任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以及北京卫视各频道节目,目前是CCTV-12《法律讲堂》主讲人、CCTV-12《律师来了》特邀律师嘉宾、CCTV-12《见证》法律专家、特邀法律顾问等。曾获CCTV-12“优秀公益代理奖”、以及被评为北京市西城区“优秀青年律师”,《法制日报》特邀评论员,司法部《法律与生活》律师嘉宾等。

Q2:劳动局法律咨询电话是多少?

劳动局法律咨询电话是1233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3:劳动法律咨询

一、首先明确的是,你老公和A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在仲裁裁决继续履行与A公司合同的情况下,和B公司所形成的关系为劳务关系。

二、如果A公司认为是其安排你老公到B公司工作,那么它必须承担安排了工作的举证责任,即由A公司证明它安排了你老公到B公司工作,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三、如果B公司能站出来为你证明并不是A公司新安排的工作,那么对你方是很有利的。

四、A公司没有按照仲裁裁决继续履行合同,没有通知你老公回去上班,违反了劳动合同,构成违约,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我给你上面作一下分析:要点主要是A-B之间的关系问题。A与你老公的劳动合同、你老公在B公司上班。这官事其实很好打,你们的目的是为了让A公司给付没有安排工作期间的生活费和补缴保险,其实A-B有关系也不要紧,主要是要确定你老公去B上班并没有受A的影响,A在这期间应该说根本就没有过问过你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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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述,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请位律师帮助你。

Q4: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只要工作达到一定的时间了~就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就算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从用工之日起就算是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很重要~但是判断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的标准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双方是否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是的休息休假是法定的~在法定节假日必须休假~ 一般的周末是都有的~一些其他的法定节假日也是必须休的~ 但是只要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约定了不休假还是可以~ 但是必须给与劳动者双倍工资以及更高倍数的工资~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份,你还可以去劳动部门查询你的劳动合同是否备案,如果有备案,则问题不大。 之余休息时间问题,根据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合同一式两份,不给劳动者是违反劳动合同法, 要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一月休息2之3天。

合同只是一种证据而已,没有也要遵守劳动法

Q5:劳动合同问题

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是私有企业,那么你和老总签的白条可算做劳动合同的补充,因为这在老总的职权范围内,是老总的职务行为。如果你是在国有企业工作或在股份制企业工作,老总是没这个权力的,签的这个白条什么也不是。但不管何种情况,工作满十年是你得到这十万元的前提条件,在法律上叫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未成就,就不可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结果,也就是说你得不到这十万元。至于老总恶意增加你的工作量的问题属另一法律关系,如果合同约定了每天工作时间,而实际超出劳动法规定的最长时间,这种行为就违法,你有权向劳动部门举报公司。如果你要说老总是为了不支付这十万元,你得有证据证明增加工作量与你不想继续做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干了5年肯定有工资的啊,你不想干就是你违约,违约也不能把10W都扣了呀;老板让你加班,就有加班费的嘛;合同如果规定的有问题,就不符合合同法的原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