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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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一般纳税人如果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对象是最终消费者
给个人开的话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按理说应该主动给发票的
通常是要主动要发票才行
而且有的地方你要发票还要你交税钱
你好,小规模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如果本月的应税金额低于3万,减免增值税,如果高于3万,就要交增值税,另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堤围费,个人所得税等税金。
Q2:请问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请表中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和应税劳务销售额该怎么确定?
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应税劳务销售额按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税货物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该在主营业务收入下分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核算。销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属于销货业务的价外费用,并入货物销售额,但应视为含税收入。不应计入应税劳务销售额。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2、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3、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标准按照企业实际经营业务划分为一种是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
4、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是上述两种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税销售额
Q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哪些货物 不得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好!
营业执照所列产品以外的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Q4:《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您好,这个价格是不是属于明显偏低是由税务局来界定的。 一般会参考市场上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如果您产品的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行业利润率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就算价格明显偏低了。具体规定如下: 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未名明德
Q5: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7号)规定:“一、自2012年6月1日起,稀土企业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稀土企业专用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的密文均为二维码形式。 三、稀土企业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发票有关要求:、(三)不得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张专用发票最多填列七行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3号)规定:“一、自2014年8月1日起,成品油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石脑油、燃料油专用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有关要求……(三)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不得汇总开具,每张发票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名称’栏最多填列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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